据悉,自2013年起东营市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用于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分期对城乡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将为困难老年人家庭配置洗浴椅、床用无障碍餐桌、三角手杖等,每年10月底前完成当年对困难老年人家庭的改造。
近日,东营市《关于实施城乡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通知》规定,市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的资金,分期对城乡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帮助老年人消除家庭生活中的障碍,尽可能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此次,对困难老年人家庭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通知》指出,工程范围为具有东营市常住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的年满85周岁以上、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城乡困难老年人家庭。另外,具有东营市常住户籍,年满75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孤老优抚对象家庭。其中,符合条件的独居、孤寡老年人家庭优先。困难老年人家庭是指:城镇居民老年人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的,农村居民老年人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50%的。此次改造项目为安装坐便器扶手或配置坐便椅、配置洗浴椅、配置床用无障碍餐桌、配置三角手杖、为听力有障碍的老年人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每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来源:东营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