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这是记者近日从新疆老龄工作办公室了解到的。
据新疆老龄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宋海渭介绍,一年来,各地认真贯彻涉老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加强对老年维权工作的领导,重视老年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县乡村三级老年维权网络基本形成。一些地州、县市人大、政协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司法部门主动为老年人提供就地就近优质的法律服务。各地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和案件审判力度,对涉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案件回访制度。
以昌吉州为例,该州将4月份定为“老年维权月”,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内容,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博州等地专门成立老年人投诉中心,开通老年人维权热线,积极为老年人处理各类纠纷。喀什、阿勒泰等地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据悉,截至2012年底,新疆共有县以上老年维权机构285个,专兼职老年维权工作人员803人,全年提供涉老法律服务20267人次,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1890件。全年老龄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8462人次,做到了件件有人管、有落实,充分发挥了信访工作在化解涉老纠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亚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