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养老保障标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280元、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300元、2000元;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2500元、1900元提高到2700元、2100元。 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分别由5000元、4000元提高到5500元、4500元;大病患者事后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金额提高到12000元;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后,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在规定的最高限额内,按照不低于55%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二是高龄养老补贴制度逐步完善。全市百岁长寿补贴标准逐步提高,从去年开始每人每月提高到300元,单县高达400元,成武350元。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基本落实。目前,全市共有90-99周岁老年人29600人,市开发区、牡丹区、巨野、成武、定陶等多数县区已于去年老人节前将每年每人200元的高龄养老补贴金陆续发放到位,共发放11170人,发放资金230万元。今年,单县每人每年提高到600元。巨野县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制度。在全省率先实行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建立健康档案,年免查体率85%以上,减免资金约1100多万元。建立了政府为孤寡、贫困、高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落实完善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
三是养老服务业阔步发展。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年内力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由2012年的16814张增长到27000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20张。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区养老和社会组织养老,探索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方式,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新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300平方米以上,年内新增城市社区服务中心10处。启动社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着力构建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服务体系。年内新增农村社区50处以上,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0处以上。新建县级社会福利中心2处,建成农村中心敬老院15处。
四是老年优待法规政策全面落实。曹州牡丹园、纪念馆、公园等景点全部免费向老年人开放;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65周岁以上老人半价乘坐市区公交车,曹县、成武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区公交车。其中,市公交公司全年因落实优待老年人乘车规定减少收入200多万元。曹州牡丹园仅牡丹花会期间免费接待省内外观花老年人十万多人次,免除门票收入达600多万元。成立各级老年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开展涉老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通过行风热线、市长热线和新闻媒体等,解读老年法规政策、解答老年人问题。积极做好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全市办理老年优待证近6万本。
五是文化养老工程逐步实施。先后开展“十个一百”敬老助老活动和利用闲置办公物品装配农村老年活动室活动,新建和规范一大批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培训大批老年文体骨干,全市80%以上的村建有老年活动场所。各县区调整和充实了老龄组织机构,各乡镇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办事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村级成立了老工委,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有力地推动基层老龄工作的开展。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