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晋城市民政局获悉,晋城将从强化经费保障、完善设施配备、强化服务内容、规范运行管理、严格奖惩措施5个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工作,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养老服务需要。
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民政局在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列支运营经费的基础上,鼓励村(社区)采取集体出资、个人缴纳、社会捐赠的办法统筹解决运管经费,运营经费要向涉贫村予以倾斜,确保日间照料中心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
完善设施配备。要重视和规范项目建设和设施配备,充分考虑群众需求及安全管理等因素,根据实际需求,本着适用原则,完善生活服务、保健康复等相关设备和设施。
强化服务内容。对农村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提供用餐和不提供用餐,划分为照料中心和活动中心。其中,活动中心要利用文体活动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等服务,愉悦老年人身心。要做到有活动计划、有参加人数等,要明确开放时间,全年开放时间不得少于200天;照料中心要以公益性服务为目的,除按照要求开展活动外,还要根据实际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每日一餐(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一日两餐或者三餐)。要科学制定老人伙食费,伙食补贴不搞一刀切,实行无偿和低偿服务,要对7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特困老人予以重点照顾。各县(市、区)民政局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出伙食费补贴的统一标准,明确补贴对象范围和补贴标准等。各照料中心伙食收费情况应上墙张贴公布,全年提供用餐时间不得少于120天,同时,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符合老年人助餐服务实际的运行模式;城乡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要充分利用村(社区)卫生所,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康复指导等康复保健服务。有条件的村(社区),要帮助老人联系陪诊就医、购药送药等事宜,帮助老人小病不出村(社区)、慢性病就近治疗,强健老年人体魄;要开展精神慰藉服务,组织村(社区)工作者,志愿者或普通居民,为老年人提供聊天谈心、亲情慰藉、协助交友等服务,疏导老年人心理;在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时,要逐渐引入社会工作理念,采取社会工作方法,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工服务。
规范运行管理。各县(市、区)可采取政策扶持、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管理;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两委”成员专门负责日间照料中心日常工作,村(社区)要建立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台账和健康记录手册,并尽可能有针对性地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服务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制度,确保各项服务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实现服务管理规范运作,安全管理标准化;日间照料中心需按季度由各乡镇(街道办)向县(市、区)民政局书面上报日托服务情况;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强化监督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评估,及时掌握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情况,防止名存实亡、安全隐患等问题发生,确保日间照料中心安全、规范运行。
严格奖惩措施。市民政局对各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情况实行按季度考核机制,各县(市、区)民政局结合季度考核情况进行年终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按照评定结果发放相对应的运营补贴,被评为优秀的日间照料中心补贴标准不低于3万元,对考核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日间照料中心,予以必要的指导,责令其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除整改外,取消当年运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