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养老机构期盼更多政策“甘霖”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今年,省政府将召开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下一阶段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要求各地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民建公助""民办公助"等形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同时,在建设资金、土地征用、税收、信贷上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昨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国柱的一番话,让犯了胃病还坚持参会的省人大代表鞠志慧舒展了笑容。身为泰兴市康健老人院院长的她发出呼吁:“民营养老机构要发展下去,期待政府部门继续大力扶持!”
 
  资金和土地:绕不开的“结”
  我省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现有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424.7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8.89%,然而,虽然近年来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广大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今年,我在泰兴的乡镇建了个乡镇养老院,光是买房子就花了1000万元,这一大笔钱的投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收回。”面对当地庞大的养老需求,从事了十年养老服务的鞠志慧急在心里,但也显得有些有心无力。她告诉记者,据她所知,苏中有一所养老院,买了一幢2000多平方米的住宅作为院址,设计有150张床位,从土地征用到装修及添置设备,最终平均每张床位投入达六七万,这还没计算人工、维护和损耗等,而向入住老人提供基本护理的收费,平均每月只收取800—1000元,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收回成本。以自己的老人院为例,鞠志慧介绍说,十年来,自筹资金共投资2000万元,在城区和乡镇共建起6个分院,具备了医疗、养老、护理、社区托老、临终关爱等功能,但长久以来,收入仅够支付日常开支。
  为此,鞠志慧曾在今年年初的“省两会”上提出,江苏应学习国外经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让养老机构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让她感到欣慰的是,她的想法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同。
 
  养老院里就医:医疗资质待解决
  “能否让民办养老机构具有医疗资质?在养老院里就能让患病老人就医,还能刷上医保卡?”鞠志慧坦言,办好养老也离不开医疗卫生系统的大力支持。养老院入住的大多是高龄、失智、失能的护理型老人,多数老人多种疾病缠身,不仅需要医疗救治,更需要就近及时医治。鞠志慧告诉记者,自己的养老院现在有300多位老人入住,但多数身患疾病,为了照顾他们,养老院不仅配备了80多名医生和护士,还从农村招聘了70多名护工。
  “我们这里的医生和护士是医院里的退休人员,一旦有老人发病,为了刷医保卡报销医疗费,老人们还得送到公立的医院去救治,但这往往会延误病情。”为此,鞠志慧建议说,政府应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让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能够具备医疗资质,并被纳入医保的范围,比如在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置一个医务室,100张以上的设具有一级医疗机构资质的护理员,让入院的老人得到完善的服务。
  此外,护工是养老机构的重要组成人员,目前全省约有4万多从业人员,但很多未能参加社保,“护理队伍越专业化、年轻化越好,但由于辛苦和待遇低,很多人不愿从事,因此,希望政府能从制度上给予支持,解决他们的保障问题。”鞠志慧如是说。
 
  化解意外风险:还需立法来保障
  在昨天的会议上,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国柱表示,我省将在全省推行养老服务机构意外保险制度,在苏南等地探索实施养老护理保险制度。“即使作为院长,几乎每天夜里我都要起来两次,365天没有休息日。养老院的老人随时随地会有意外,每年平均有50多位老人去世。老人发生意外、生病、逝世都可能引发各种类型的纠纷。”鞠志慧坦言,养老院常常会因为老人的死亡而陷入麻烦,来自家属的不合理要求让许多养老院常常陷入困境,严重影响养老院的经营,也给地方风气带来不利影响,因此,除了建立相应的保险制度之外,养老机构还希望能够建立地方性法规,设立明确的免责条款,以规避风险。
 
    (来源: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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