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毕委办字〔2013〕77号文印发了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的《毕节市社会管理集成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把进一步强化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重点。《方案》进一步明确,要着力抓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要以“组织化保障、多元化筹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自主化发展”为抓手,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特困空巢老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权利。要建立健全农村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完善民主管理、院务公开、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卫生保洁、会议学习、后勤保障、保健、护理、康复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还成立了综合组、民生组、组织组、宣传组等六个工作组。
(来源:毕节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