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11号),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老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事关广大老年人福祉。《意见》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建设老年人宜居环境、发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壮大老龄产业、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七个方面对老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意见》强调,要按照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总体部署和“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老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科学制定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和政策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保障和服务水平,努力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使全体老年人享受更有尊严、更为安康的幸福生活。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