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速度加快,使养老问题成为人人关心的大事。人到晚年,能够舒心、踏实地度过每一天,是每一位中国人的梦想。而养老服务工作做得怎么样,决定着这一梦想的质量。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民政局了解到,长春市养老服务工作主要围绕幸福长春计划展开。
今年,长春市提高了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对新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每张2000元提高到4000元,通过租用方式新增的床位按照每张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入住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老人,按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200、2400、3600元的补助,预计在6月份,按照核定的情况下拨补贴资金。
为城区居家养老的重点优抚对象、“三无”对象、“五保”对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养老服务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社会组织上门服务。
据介绍,长春市目前已完成对全市城区70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三无”对象、“五保”对象和低保对象中的独居、失能的困难老人进行了调查摸底工作。近期,长春市民政部门会同长春市财政等部门外出考察,借鉴外地的经验和做法,结合长春市实际出台《居家养老服务券实施办法》。
另外,今年长春市民政部门抓好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各开发区完成400张床位的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任务。5月16日召开了调度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帮助指导各区进行立项等前期工作。
同时,抓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在前期完成306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建设的基础上,对新建社区或具备条件的社区日间照料站升级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争取在年底完成不少于2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来源: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