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座谈会济南召开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6月5日-6日,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座谈会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指南》丛书立项、编写论证会在济南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推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对我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对《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指南》丛书编写的立项报告和相关篇目进行了论证。全国老龄办副主任闫青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人居科学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等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全国老龄办事业发展部主任吴秋风主持。
  闫青春指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是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发展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标志。世界卫生组织于2007年提出建设全球老年友好型城市,旨在倡导国际社会建设适应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公共和居家环境,为老年人融入社会、参与社会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全国老龄办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号召,于2009年在山东青岛市、新泰市、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浙江湖州市等13个城市开展了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对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做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召开这次会议就是促进十二五规划和老年法的贯彻落实,研究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闫青春指出,为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全国老龄办计划编写一套《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指南》丛书,经过洽谈协商,全国老龄办与山东建筑大学达成了合作意向。综合各位专家对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和对《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指南》立项报告及相关篇目的探讨论证,下一步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指南》丛书编写应掌握几条原则:一是丛书编写过程中要严格遵循国家出台的相关技术标准规划,确保指南的严谨和科学。二是丛书编写过程中要注重东中西部区域的统筹,注重城市和农村差异的统筹,注重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的统筹。三是丛书编写过程中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吸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充分研究借鉴已实践的经验成果,使指南更具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山东建筑大学校长靳奉祥出席会议并致辞,山东省老龄办副主任肖培树出席会议并致辞。
 
    (来源:全国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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