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目前有60岁以上老年人21.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5.15%。其中,60-69岁有111503人,70-79岁有65555人,80-89岁有32120人,90-99岁有2489人,百岁以上老人62位。自2010年新泰市“友好型城市”创建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扩大老龄工作宣传,加强养老保障,强化基层老龄工作和加强老龄组织建设为重点,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全面落实“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促进了全市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稳步发展。先后荣获了泰安、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老龄项目“最佳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
一、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
我们始终把抓好老年工作宣传作为做好老龄工作的有效载体,先后集中抓了老年人法规政策、敬老爱老助老典型、老有所为和“十佳孝星”的先进事迹宣传。去年3月,市老龄办联合今日新泰、市人寿保险公司开展了“孝亲敬老,共建和谐”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10月份,从上报的200余篇文章中,评选出了20余篇优秀文章进行了表彰奖励。累计印制《老年法规政策》、《老年人健康知识》等资料6万册,发放到广大老年人手中。同时,利用宣传车、宣传栏、电视字幕、宣传标语、普法教育、举办培训、评选表彰等形式,广泛宣传老年法规政策和老龄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真正使老年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九.九”老人节期间,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夕阳红”专栏,突出宣传老有所为和敬老、爱老助老典型,扩大社会宣传。同时注重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调研,今年已先后向各类媒体投送并采用稿件60余篇。每两年一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办老龄工作表彰会议,对“尊老敬老先进单位、尊老敬老模范家庭和模范老人”进行隆重表彰。并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用先进典型激励人,用先进事迹教育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每年在3-7月份,老龄办联合市卫生局、防疫站等单位举办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重点讲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等慢性疾病的预防与保健,讲述健康生活方式、食物与健康等知识,向老年人发放健康知识手册等健康资料。组织专家开展巡回义诊咨询服务活动,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查体。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老年人的健康保健意识,加强了老年人疾病预防与早期诊断,提高了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
二、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措施,把老年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我市老年福利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
加强敬老院和老年公寓建设。近三年,累计投资6200万元,新建、改扩建20处乡镇(街道)敬老院,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 共有床位2996张。五保对象3134人,集中供养2413人,集中供养率达77%;在硬件建设上,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为农村最困难的群体营造了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生活舒适的家园;在软件管理上,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全市敬老院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敬老院建设先进市”。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按照交通便利、就医便利、生活便利的要求,做好村居老年公寓统一规划和建设。目前,我市规模较大的老年公寓有5家,总床位数1207张,可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文体娱乐等服务,入住老人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不同的服务标准。其中,目前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新泰市老年公寓,占地36亩,投资9600余万元,床位1000余个,现入住老年人356人,有工作人员89名。去年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汶南山老年公寓,占地30余亩,投资1500万元,共有床位200张。投资4000余万元的福田社区老年公寓正在建设施工中。
加强老年文化场所建设。投资1200余万元,对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实施改造扩容工程,绿化室外环境,优化老年人活动场所。全市各级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开展创建老年活动室(站)活动。目前已有9个乡镇(街道)对老年活动室进行改扩建,17个社区达到了“五室一厅一场”的标准和要求。青云街道银河社区、东都镇西都社区等在广泛征求老年人意见的基础上,兴建了集学、乐、教于一体的“社区老年之家”,配备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征订报刊、杂志,购置录像带等学习资料,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学习活动的需要。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投资2000余万元,建成并投入使用64处老年文化广场。各乡镇街道、村(居)结合老龄机构示范村建设,建起780个老年活动室,34个门球场,68处老年学校。全市有17个村(居)达到了泰安市示范村标准。
三、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夯实老有所养基础
加强养老保障制度建设。近年来,新泰市补充完善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提前10年奖励扶助制度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力度,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服务人员配备和培训。目前,全市3.48万余名离退休人员全部通过银行就近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7万人,养老金领取人数达到了17.1万人。企业为职工加入了医疗保险,优先为企业离退休职工解决医疗费达100%以上。我市不断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目前已形成针对计划生育家庭13个方面的优先、优惠、奖励、救助和保障等完备的政策体系;近期,对5280户符合奖励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发放了300余万元奖励扶助金,其中,有3892个计划生育家庭户提前10年享受到奖励扶助金。
实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自2009年3月起,市政府下发[2009]13号文件,对全市9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金30元,为此,市财政每年都要拿出100余万元,用于补贴金的发放。全市62位百岁老人享受到了省政府和市政府发放的长寿补助金。
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916个村(居)实行了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新型合作医疗,老年人参合率达99%,全市的“五保老人”、“特困老人”、“抗日老战士”等个人应缴的参合费由市财政给予划拨,全部参合。去年,196个村(居)统一支付70岁以上老年人参合费达22万元,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报销医药费达3900万元,切实让广大农村老年人得到了实惠。
积极推行农民退休制和生活补贴制。在经济条件发达的村(居)推行了农民退休制和生活补贴制,提高了退休金或生活补助金标准。青云街道西关社区自1990年就实行了农民退休制,现退休金标准已达每人每月200元。青云社区为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260元的生活补贴。全市有216个村的17000余名老年人享受到了退休金或生活补助金,年发放金额达800余万元。
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在现行城镇低保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跟踪服务制度,不断了解掌握低保情况,及时调整低保标准和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2200元,全市有3万余名老年人得到社会救助,救助金额达5800余万元。
努力做好“银龄安康工程”工作。去年完成老年人投保总额达80多万元,计4万余人,进一步增强了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了有利保障。
四、探索养老服务业发展新途径,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
居家养老群体是老年人中最大的一个群体,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是老年人最大的需求。解决了这部分人的养老服务问题,不但从数量上解决了90%的老年人养老亟需的问题,也能带动基层养老服务组织和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造福千家万户。
为更好的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我市初步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和扶持培育服务机构的引导机制,鼓励民办企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进程。
一是依托社区(村)服务中心,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目前,我市已有部分社区成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了为老服务制度和工作职责,根据社区(村)内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商品配送、信息咨询等多达10多项内容的服务,但总体上缺乏指导和引导。为此,市老龄办今年8月份先在小协镇郭家泉村挂牌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安装服务电话100余部,逐步开展以政府购买为主的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等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市逐渐进行铺开。同时,指导社区(村)开展为空巢老人家庭买菜、做饭、聊天、陪逛超市、康复照料等多种服务,方便村居(社区)老年人的生活。
二是依托社区(村)卫生服务站,建立老年医疗服务和救助网络。我们利用已有的642 个社区(村)卫生服务站为辖区老年人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对每位老人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都作了详细记录,定期为辖区老年人免费检查身体。一些街道服务中心还建立了老年人慰藉室或“情感修复站”,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
三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为适应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积极培育从事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养老、保障等服务的社会工作人员。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采取开发工作岗位、建立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强化教育培训、健全薪酬保障等工作措施,加快老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全市涉及养老服务项目的各类服务组织发展到120多家,从事社会化养老服务人员已达3600多人,在家政、陪护、理疗、代办等方面,为居家老人提供不同形式服务。
五、抓好法规政策落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老年法规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老龄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
市、镇两级成立了老年法执法协调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沟通协调,定期对老年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开展了体制养老及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的深度调研。聘任28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建新泰市老年维权监督员。20个乡镇(街道)成立老年人权益维护岗,各村(居)成立涉老纠纷调解小组,认真处理涉老纠纷。市法院坚持对涉及老年人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在立案大厅专设了“老年人窗口”,对不能到庭立案的,实行上门服务;对无力支付诉讼、律师费用的,依法进行了减、缓、免。全面落实优待老年人政策。在优惠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方面,我市面向所有老年人,对60-69岁老年人实行了半价,70岁以上实行票价全免,为此,市政府每年拨付10万元专款用于补贴市公共汽车公司;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使用公厕,免费进莲花山等旅游景点;各级卫生机构对70岁以上老年人就诊免除了普通挂号费。
六、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市、乡、村三级建立了670个老年人体育协会,在城区、乡镇(街道)驻地村(居),成立了“戏迷协会”、“音乐家协会”、“抖空竹协会”、“夕阳红艺术团”等群众性的老年文化体育组织70余个。各级老龄组织,切实加强对老年文体组织的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旋律,因地制宜,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的活动。每年,全市各级各单位都组织老年人进行钓鱼、乒乓球、门球、象棋、太极拳和老年人书画、根艺、摄影展。在 “老人节”期间,市老龄办每年都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大型老人节文艺汇演,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积极开展村居“银龄幸福家园”创建活动
根据泰安市老龄办关于开展“银龄幸福家园”创建活动的工作安排,我们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统一规划设计标准,统一建设“银龄幸福家园”,根据老年人居住、服务、生活、活动等方面的需求,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量化了各项指标,让广大老年人充分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工作中,我们把“银龄幸福家园”建设与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等建设结合起来,合理规划布局,实现场所共建、一室多用,营造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同时,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发挥社区服务中心、活动室、农家书屋、室外活动场地、健身器材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服务。目前,我市已经有新都社区、福田社区、莲花山社区、东都社区、青云社区、孙村社区等17个村居,已达到“银龄幸福家园”标准,并获得验收通过。如今,社区里、绿地边随处可见老年人的健身队伍,广场上、公园里都能看到老年人锻炼娱乐的场景,敬老院里不适传出爽朗的笑声,这一抹抹“夕阳红”,演绎着新泰老年人们的幸福生活,成为整个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
(来源: 新泰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