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滕州老龄办工作有声有色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2013年上半年,滕州市老龄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枣庄市老龄办的安排部署,在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确保老龄政策落实、实施“老年人关怀工程”、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巩固基层老龄工作、营造浓厚的敬老爱老舆论氛围等方面上作文章,进一步创新思路、健全机制、狠抓落实,不断推进该市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制定出台有关老龄工作文件,大力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3月份,制定出台了《2013年滕州市老龄工作要点》(滕老发【2013】1号)、《2013年滕州市老龄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滕老办发【2013】2号)《关于加强老龄信息和通讯报道工作的意见》(滕老办发【2013】4号)、《关于表彰全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滕发【2013】15号)。
 
  二、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尊老敬老力度
    39日,召开了全市老龄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2013年滕州市老龄工作要点》、《2013年滕州市老龄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关于加强老龄信息和通讯报道工作的意见》、《关于表彰全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龙泉街道、金色老年乐园主要负责人作了典型发言,市委常委、副市长宗大全同志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组织部、人事局、民政局、卫生局领导在主席台就坐,各老龄委成员单位、市直各部门、镇街老龄办主任及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三、大力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确保老有所医
    上半年,全市7万余人办理了意外伤害组合保险,收取保费145万元,覆盖率达到29%。赔付总金额为39.2万元,赔付率达到27%。
 
  四、深入开展“规范化村居”创建工作,使老人老有所乐
    深入开展规范化村居建设活动,规范完善了老龄工作的组织设置、制度建设、任务目标。大坞镇单庄村、龙泉街道跻云侨居委会、柴胡店镇龙山口村被枣庄市老龄办评为“十佳村居”北辛街道侯王居等13个村居被评为“规范化村居”。
 
  五、老年人保障和优待工作不断加强
    认真落实减免高龄和贫困老年人“参合费”、优惠和免费乘坐公交车等政策,推动减免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把困难老年人纳入救助、救济的重点对象,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置窗口免费办理老年优待征2000份,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六、高龄补贴金发放工作一丝不苟
    对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居住情况全面统计、逐一建档。目前,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金发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上半年累计发放资金625万元,受益群众达3.3万人。
 
  七、积极参加第二届枣庄市“十大孝星”候选人推荐工作,努力创造敬老氛围
    严格按照枣庄市老龄办推荐“十大孝星”标准的要求,给全市各镇街各部门下发了通知、经过层层筛选、严把了事迹材料质量关、典型事迹真实关等程序、在23名上报人员中推荐出了10名材料突出、事迹感人的候选人报至枣庄市老龄办。
 
  八、老龄宣传信息工作实现新突破
    年初,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在全市广泛掀起了《常回家看看》的热潮,市、镇(街)、及各有关部门开展了慰问高龄老人和特困老人活动。今年,在国家老龄网站发表信息14篇,在山东省老龄网站发表信息21篇,在山东省善者网站发表信息33篇,在枣庄老龄网站发表信息80篇。在《中国老年报》发表7篇、在《山东老年杂志》发表6篇、《老年生活报》发表2篇、《善者杂志》2篇,《枣庄日报》11篇,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宣传信息稿件共计264篇。
 
    (来源:滕州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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