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山东省老龄办、山东省司法厅、济南市老龄办、济南市司法局在济南联合举行山东省暨济南市庆祝新修订《老年法》正式施行、老年维权集中行动启动仪式。庆祝《老年法》正式施行,为基层代表发放《老年法》读本,向山东省“银龄安康”杯《老年法》有奖知识竞赛获奖代表颁奖,宣布老年维权集中行动启动。省老龄委副主任、省老龄办主任丁希滨,省老龄办副主任钟永诚、于振业,省司法厅副厅长齐延安,济南市老龄办主任韦平、副主任张良华等出席活动。
丁希滨在讲话时指出,《老年法》的修订和颁布,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国家加强老年民生、立法保障老年人权益的重大成果,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着力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促进老龄事业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在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有很多新的突破,为发展老龄事业,依法做好老龄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把贯彻执行《老年法》的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以积极自觉、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贯彻落实好《老年法》。各级老龄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老年法》相关情况,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各级老龄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老龄委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确保《老年法》在各个层面得到落实。
丁希滨强调,山东是全国老年人口第一大省。目前,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682.26万人,占总人口的17.37%,据预测,到2015年,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2000万,占总人口的20%左右。庞大的老年群体,对老年维权工作不断提出新任务、新要求。为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老年人维权活动。各级老龄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一定组织实施好这项活动,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落实措施,切实将活动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为老年人幸福快乐做出积极贡献。
省市区老龄、司法部门,济南市内五区法院,济南市148协调指挥中心,10个律师事务所,5个老年公寓,济南市口腔医院、济南市中德骨科医院等28个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现场发放《老年法》读本5000册。
来自济南市内五区的1000名老年人代表,400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活动。
(来源:山东省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