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老龄事业取得突出成绩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烟台市自1987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先于全省7年、全国13年。截止去年底,老年人口已突破130万,每5人当中就有1位是老年人。预计到2020年达到170万,老年人数将占四分之一。多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烟台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等重要文件,在老龄事业发展布局、发展方式和发展层次上做出了战略性部署,点燃了老龄事业和老龄工作腾飞的火焰,给老年人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五个梦想”插上了翅膀,给烟台这座和谐之城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了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自2005年以来连续9年为企业退休人员上调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制度实现了全覆盖,60岁以上城乡居民每人每月可领取60元及以上基础养老金,发放最高的是福山区,达到每人每月120元,芝罘、莱山、开发区达到每人每月110元。我市还逐步实施“高龄津贴制度”,2013年底前,各县市区都将实行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村(居)可以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下老年人。多数县市区现已扩展到80周岁,福山、龙口、长岛、高新区发放范围扩大到7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最高的是莱山区和高新区,80周岁-89周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每年发放600元,90周岁-99周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每年800元;高新区70-79周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自2013年起每人每年发放300元。对孤寡老年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贫困老年人、80周岁以上空巢高龄老年人,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将根据本人申请,经认定后,给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照顾,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时,不冲减老年人已享受的各种补贴。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呼叫机构,对贫困老年人免收服务费。到“十二五”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将达到30张以上。
  建立和完善老年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提高了老年人的医疗健康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了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逐步提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及比例。推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制度和优待照顾老年人的参保措施,加大了对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烟台市还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免收普通挂号费。为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让其有一个更幸福、更有尊严的晚年,2009年7月在全市组织实施了以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主要内容的“银龄安康工程”,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银龄安康工程”为广大老年人构建起平安康健屏障,现已成为“政府支持、社会赞扬、群众满意、老人安康”的民心工程。
  建立和完善老年教育的管理运行机制,提高了老年人学习水平。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办好了已建的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和各类培训学校;依托各类文化教育设施、养老机构和老年活动设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烟台老年大学年年报名都很火爆,报名人数以每年10%到20%的速度增长。烟台老年大学二期工程正在推进,届时将会增加10000名的老年培训名额,将极大缓解老年人培训的供需矛盾。预计“十二五”末,全市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将达到1000所以上,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网络,注册老年学员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0%以上。
  建立和完善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提高了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蓝色文明幸福之都”的工作目标,为老年人发挥余热、再立新功创造条件。完善老年人才信息基础数据,动态掌握老年人力资源、老年文化资源、老年科技资源以及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等其它资源状况;拓宽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领域,积极组织“银龄行动”和老年志愿服务活动,支持低龄健康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经营劳动,鼓励老年人根据个人特点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基层自治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民事调解、文教卫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社会事业;充分尊重老年人的劳动和贡献,维护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当权益和利益。烟台市建立了“老年人才信息数据库”、“老年人才需求数据库”、“老年人才交流平台”,搞好老年人才与社会需求对接服务,常年在市老龄办网站“专门信息窗口”上举办老年人才网络招聘活动,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长久持续性服务。烟台市还成功举办了老年专业技术人才交流洽谈会,30多家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了经营管理、医疗保健、教育艺术等200多个岗位,600余名“银发求职者”来到现场,达成意向的近百人。
  建立和完善“文化养老”服务体系,提高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水平。顺应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迫切需求,以实现老年人追求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为目的,大力实施“文化养老”战略。自2009年11月成立市老年艺术团之后,经过三年多的发展,相继各县市区成立了老年艺术分团,形成了强烈的轰动效应。目前全市已有685个老年文艺团体活跃在大街小巷,常年参与活动的老年骨干达到7万多人。栖霞老年艺术团在上海世博会上展示风采,海阳老年艺术团在亚沙会上舞动大秧歌,开发区老年艺术团在中央电视台精彩亮相等。烟台市自2010年起每年组织举办一届老年文化艺术节,为老年人提供了空间和舞台,影响力越来越大,已成为“文化养老”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市老龄办还组织开展了首届烟台市老年摄影大赛,共征集166名作者的1169套作品。烟台市自2013年3月1日起,在烟台市区和各县市城区范围内,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汽车实行免费。这一规定,比原来规定年龄“年轻”了5岁。在老年人去旅游景点优惠方面,政府兴办和支持的公共体育健身场(馆),凡收费的,按时段对老年人免费或实行半价;政府兴办或支持的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免收门票费;社会力量兴办的旅游景点对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70周岁以下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费。这些优待老年人政策为老年人“老有所乐”提供了便利和舞台。
 
    (来源:烟台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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