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政策满足困难老人入住养老院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昨日民政部出台并实施的新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天津市将研究制定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给予补贴的政策。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规,在加强对养老机构管理的同时,天津市还将结合新规内容出台相应政策,例如建立困难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对于享受低保待遇、评估不能完全自理、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困难老人,采取政策补贴形式帮助其入住养老机构。
  市民政局表示,全市60岁以上失智老人约有10万人,且每年以1.4%的速度增加,未来天津市养老将更注重满足困难老人、中低收入老人和高收入老人的不同养老需求。其中政府办养老机构主要保“基本”,在重点保障“三无”、“五保”、“低保特困”、“失智老人”基础上,逐步将经济困难老人、“失独老人”等纳入养老服务重点对象。
  天津市从2008年起在全国较早实行政府为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2012年出台对困难老年人增加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可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合并使用,根据老年人需要照料程度每人每月可享受到轻度150元、中度200元和重度400元政府补贴。各区县根据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逐步形成政府购买服务、市场有偿服务、互助服务、协议服务、养老机构延伸服务、呼叫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具有天津特色的服务模式,受到广大老年人欢迎。截止2012年底,全市有2万困难老人每月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天津市还对困难老年人增加护理补贴,按照需要照料老年人照料程度给予每人每月轻度50元、中度50元、重度200元政府补贴。
 
    (来源:渤海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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