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首先对“养老机构”的定义予以明确,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新《办法》增加了有关养老机构活动基本要求的内容,明确养老机构应该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开展服务,以进一步压实责任,避免因取消许可导致安全底线被击穿的问题。
新《办法》还增加了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经营方式改革的有关内容。明确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并强化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责任,增加要求其保障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老年人服务需求的有关内容。
此外,对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入院评估制度、传染病防治问题进行了规定,并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如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上门提供养老服务等。
南通养老机构亮点特色在哪
“新《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对此,我们早在2018年就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链式养老’特色之路。”市民政局副局长吴明华说。
吴明华介绍,南通在全国率先打破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界限,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探索让骨干养老机构发挥其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专业设施优势,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延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让以执业护士和持证护理员为主的专业照护团队走进老人家庭,用实践趟出了这一全新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南通经验”。
2018年,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评估中,南通被评为优秀地区,全国仅8家,我市排名第2。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7家养老机构承接运营了44家街道(乡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567个社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养老服务,受益家庭已超过6万户。
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成效显著
记者注意到,新《办法》第三章、第四章中涉及诸多服务规范和运营管理的内容。对此,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负责人俞灏透露,这些年来,全市民政系统一直在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上下大力气。
据了解,2017年,启东制定的249项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标准,顺利通过“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全省仅此一家,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2018年出台《南通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方案(试行)》,完成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机构质量认定、收费标准、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2019年,我市2家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
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安全问题也是重中之重。我市将养老机构消防隐患整改工作列为市政府挂牌督办事项,今年全市共取缔关停非法养老机构41家。全面开展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按年度制定行动方案,努力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开展“四不两直”夜查巡查,通过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以及一线员工开展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养老机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在今年的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从严从紧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管理,对所有工作人员实施“八个严禁”。在“安全关”的严格把守下,全市258家养老机构、1729个社区居家服务站点、1.9万名在院老人及26.6万名居家上门服务老人实现零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