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枣庄市各级老龄工作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老龄办主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老龄事业和保障改善老年民生的主题主线,积极工作、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市老龄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一)“大老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3月27日,召开了市老龄委全委(扩大)会议,市老龄委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各区(市)老龄委主任、老龄办主任列席了会议。会上,重新修订印发了市老龄委工作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赵联冠副市长就“大老龄”工作格局提出了要求,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等单位就各自承担的涉老工作作了典型发言。
(二)全国老龄办对枣庄老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6月20—22日,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一行来我市调研老龄工作。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峄城区吴林街道陈埠社区和市中区光明路街道涝坡社区,并听取了枣庄老龄工作情况汇报。吴主任对全市老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在争取领导重视、老龄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层层设立专项资金、老年优待政策落实、注重抓基层打基础方面成绩突出,走在了全国前列,创造了老龄工作规范化村居建设等很多好的经验。特别是对老龄工作规范化村居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评价很高,认为走在了全国前列,是比较先进的。同时,他也希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继续高度重视老龄工作,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的为老服务方式,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方面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老龄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失智老年人关爱工程”全面启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100名特困重度失智老年人赠送多功能护理床;二是集中帮扶1000名困难失智老年人;三是为10000名失智老年人赠送爱心“黄手带”;四是广泛组织爱心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为失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工程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并列入“2013年市政府100件惠民实事”。
(四)银龄安康工程扎实推进。年初召开了银龄安康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明确目标。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投保积极性得到提高。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收取保费229万,投保率达21.48%,比去年同期有较大进步。
(五)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发展。下发了奖励扶持通知,并结合“失智老年人关爱工程”,进一步完善了扶持标准。按照工作部署,对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统计,摸清了实际情况,掌握了实际信息。同时,积极确定拟推荐申请省级财政扶持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全市第一家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光明路街道涝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中心设计标准高、设施齐全,得到全国老龄办吴主任的高度评价。
(六)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成效明显。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法》正式施行。为给《老年法》施行营造氛围,下发了“宣传月”活动通知,确定6月份为“集中宣传月”,6月27日,联合市司法局等单位在光明广场开展了《老年法》“集中宣传日”活动,并将配套开展老年法培训、集中执法等活动。为配合老年法宣传,印制老年法单行本1.5万本,并向各区(市)进行发放,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宣传口号在政务大厦滚动播放。
(七)基层老龄工作更加扎实。1、顺利完成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下发了考核通报,评出了一二三等奖,激发了基层做好老龄工作的积极性。2、制定目标考核细则。年初,根据工作要点,细化了工作任务和目标,下发区市。3、完成老龄工作规范化乡镇、村居验收工作。成功创建了6个规范化乡镇和57个规范化村居,其中“十佳”村居10个。目前,规范化村居比例已达23%。
(八)老年文化建设氛围浓厚。1、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了第二届“枣庄市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目前,已推荐确定20名候选人。将分别在枣庄日报、枣庄大众网、枣庄新闻网及枣庄老龄网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投票。广播电视台为每位候选人分别拍摄专题片,并于“敬老月”期间在枣庄电视台《印象鲁南》、《枣庄新闻》栏目进行播放。2、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加强老年文化建设提出要求。3、召开了全市老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表彰会议,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4、在第一届全省老龄主题摄影大赛中,全市上报作品62幅;在全省孝德文化与健康长寿论坛论文征集中,上报论文11篇。5、在4月25日召开的全国《老年法》宣传座谈会上,枣庄市代表山东省作了典型发言;枣庄市老龄办主任杜桂亮署名文章《顺势而为 乘势而上 推动老龄工作科学发展》被第三期《枣庄通讯》全文刊发;《山东老年》对《枣庄市优待规定》进行了全面深度的解读,对滕州市亮点老龄工作给予了专版刊发;《山东老年》及《善者》杂志对“山东省十佳敬老企业”安侨集团、丰源集团进行了专访等等。总体讲,全市老龄工作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来源:枣庄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