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要警惕四类“忽悠”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随着社会逐步步入老龄化,一些针对老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也逐渐增多。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近发生在重庆市4类典型诈骗案件和老年人防范诈骗的对策。据承办检察官介绍,他们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发现,诈骗分子正是利用老年人社会知识结构老化、爱占小便宜、容易相信他人等缺点,屡屡得手,涉案金额较大,值得市民警惕。
 
  骗术1:假扮“神医”可以未卜先知,被骗1万多元
  赵婆婆今年60多岁,家住江北。
  今年4月,她遇到一个30多岁的中年男子,自称是她女儿的同学,和他拉家常,于是赵婆婆不假思索的就相信了这个叫李刚的人。
  这时一个较瘦的男子走过来,李刚就说正要找那个男子,并问那个男子他妈妈是谁医好的。那个男子就说是“张医生”医好的,李刚就喊他带路,并叫赵婆婆一起去。
  赵婆婆和这两个人来到了一个破烂的拆迁房屋,见到了这个“张医生”。
  “你女儿七天之内有车祸发生”,在听了李刚的事情后,张医生突然对赵婆婆说她女儿有血光之灾,并说了赵婆婆家很多情况,赵婆婆一下子就被吓住了,就相信了这位张医生的话,并赶忙询问如何化解。
  “要化解这个灾难,必须要佩戴一个带了七七四十九年的护身符,或请七个和尚、七个尼姑在家里做法”,张医生的这些化解方法,赵婆婆都做不到,不仅紧张起来。
  张医生告诉赵婆婆,也可以把她家里的钱和金银首饰交给他三天,来化解这场灾难,并且说不会要这些东西。
  这时候,一个20多岁的女子找到张医生,跪在他面前。张医生拿起一个口袋交给那个女子。那名女子就说是她之前交给张医生的2万元钱和首饰。那个女子还抽出了几百元钱交给了张医生。
  这下赵婆婆更加相信了这位神医的法力,回到家等老公睡着了,将家中金银首饰拿出来,并在银行取了10000元。 “张孝子”收下钱和首饰后,告诉她说不要回头,直接往前面走。
  三天后,赵婆婆再到见张医生的地方,发现没有人,就觉得被骗了,于是选择了报警。
  不久,这伙人被江北警方抓获。经查,这不是他们第一次作案,他们先后流窜至重庆市江北区、潼南县、四川隆昌县等地以神医看病需要花钱消灾为幌子,骗取多名被害人现金及金银首饰,涉案金额达数万元。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这个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犯罪对象主要是老年人,有一个完整的犯罪流程:一个人在街面上寻找老年人,以与被害人儿女是熟人、同学等关系为由聊天,和被害人拉近关系。然后称自己的家人生了难以医治的疾病,但是被某某神医治好了。然后另一名同伙以和寻找作案目标的同伙是熟人为由,带被害人与神医见面,第三名同伙就扮演神医。之前的两名同伙就到一旁望风。扮演神医的同伙就对被害人称他的家人有血光之灾。神医可以未卜先知进行预防,这时候第四名同伙就扮演“媒子”,假装神医把他家人病治好了,要拿钱来感谢神医。就是通过这种手段让被害人相信神医。扮演神医的同伙就对被害人说可以帮助她化解血光之灾,但是要求她必须如实说出家里有多少钱,不能撒谎否则就不灵验了。被害人如实说出有多少钱后,神医就会要求她把钱给神医消灾。待被害人回去取钱时,我们第五个同伙跟踪被害人,直到被害人将钱取出交给神医。
  5月24日,李刚等四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骗术2:假装外地人请求你帮助兑换“英镑”,被骗12万
  去年6月一天上午,钱女士来到观音桥一家银行存钱后准备回家,当她走到红旗河沟时,遇见一个自称是浙江来的中年男子,请求她的帮助。
  “大姐,帮我个忙,我在从成都到自贡送货的时候出了车祸,路上撞倒了一个女孩子,现在车和货被当地的派出所扣押了,明天就要到成都去交货,如果交不了货就要付28万的违约金,现在必须要65万来把车和司机保释出来然后过成都交货,现在到重庆来找一个熟人叫‘陈律师’,但是花了200元钱还是没有找到这个‘陈律师’,想你带我去找。”这名男子用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对钱女士叙述自己的遭遇,请求她的帮助。
  钱女士当时出于好心就答应了他,那个中年男子就拿出手机打通了‘陈律师’的电话,然后让钱女士来接,告诉她“陈律师”已经不在这里工作了,搬到其他地方去了。
  挂完电话后,钱女士匆匆的跟着中年男子来到了电话中所称的地点,见到了接电话的那个姓“张”的男子,让二人在街上等,自己去找“陈律师”。
  过了一会儿,那个姓“张”的男子就回来告诉他们,那个“陈律师”因为家里有事现在不在这里,而且也联系不上他。
  那个中年男子当时就给那个姓“张”的男子说了自己出了车祸,急需现金,并说现在自己身上有一些外币,现在“陈律师”不在,想让钱女士和那个姓“张”的男子帮忙去把这些英镑兑换成人民币,换了之后可以给我和那个姓“张”的男子每人5000元的报酬。
  “反正也不是好大个事,出门在外,谁没有个难处呢,就帮他一把吧”钱女士想了一阵,还是决定帮他。
  “我在银行认识一个叫“陈主任”的人可以帮忙”, “张”姓男子也答应了,并说自己在银行有熟人,并当场就给“陈主任”打电话。
  当三人走到银行门口的时候,那个“陈主任”就从银行里面走了出来,说那个姓“张”的男子以前帮过自己的忙,这次的事情完全可以帮,但是那个中年男子不能去,因为怕他说错话,把这个事情说漏了,搞得自己在银行里面很尴尬,所以就叫钱女士和那个姓“张”的男子去柜台换。
  “我不放心把外币交给你们,你们两个人要给我一笔钱做抵押,换钱出来后再把钱和好处费给你们”,那名中年男子不放心二人去换钱,要求二人拿出保证金。
  “陈主任”当场鉴定了那个中年男子的英镑是真的,姓“张”的男子就准备去换钱,并且准备拿13万元去给那个中年男子做抵押,但是当时那个中年男子就觉得这些钱做抵押不够。
  姓“张”的男子让钱女士也出一些,她就从银行卡上取12万出来一起凑个25万做抵押,那个中年男子当时就答应了。
  中年男子收到抵押的钱后,就让那个姓“张”的男子去换钱,可是钱女士不放心,坚持自己去银行兑换,并让那个姓“张”的男子在这里等,说完就拿着那个中年男子的英镑银行找“陈主任”换钱去了。
  到了银行,钱女士没有找到“陈主任”,就给那个姓“张”的男子打电话,那个姓“张”的男子说叫我等一下他给“陈主任”打电话,可是过了一阵,那个“陈主任”还是没有出现,就又给那个姓“张”男子打电话,这时电话已经打不通了,这时慌了神,觉得自己肯定被骗了,于是就报警了。
  今年1月11日,诈骗钱女士的人被抓获归案。经查,这是一伙来自贵州的犯罪团伙,有着详细的分工,曾多次作案。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自2012年6月26日起,李某(扮演外地人)、张某(扮演张姓男子)、柯某(扮演银行主任)、汪某、吴某(负责望风)等人在重庆市江北区、九龙坡区、渝北区等地流窜作案,多次虚构外地人发生车祸急需兑换英镑并可给予被害人较大好处费的事实,诱骗被害人提供现金抵押,在此过程中用秘鲁币冒充英镑骗取多名受害人的现金人民币。
  5月20日,李某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骗术3:推销“古董”青花瓷,被骗2万多元
  丰都人老王家住江北区观音桥,退休前在旅游局上班,爱好搞收藏,特别对青花瓷情有独钟。
  2009年4月,老王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对方说自己也是丰都人,最近挖墓挖到一个青花罐子,问他要不要,老王说是真的他就要,对方在电话里保证说绝对是真的,老王就把家里的地址告诉了他,让他把罐子拿到家里来。
  第二天上午,一个30多岁的自称叫李俊的男子,手里提着一个麻布袋子到老王家。
  “这个宝贝是我和哥哥从墓里头挖出来的哟”,李俊把罐子拿出来,赌咒发誓说是真的,并说是挖墓挖出来的。老王把玩了一番,最终就相信了这是一件文物,最后谈成12000元。过了几天,老王又以17000元的价格从李俊那里购买了3个青花瓷瓶,李俊向老王保证这是一批货,都是出土文物。同时,为规避风险,老王让李俊保证,如果鉴定是假的,就全额退钱。
  付了钱后,老王还是拿不准到手的瓶子是否为赝品。2009年7月上旬,老王带一个罐子到北京找专家鉴定,经专家鉴定是现代仿品,是假的。2009年11月,经专家鉴定,老王购买的另外3个也是现代仿品,这下老王才知道被骗了,白白损失了2万多元,买了一堆赝品。
  2009年11月,李俊再次向老王推销一套檀木椅子的古件时,老王选择了报案,李俊和幕后老板赵强双双落网。经重庆市文化局文物鉴定组鉴定,老王购入的四件青花瓷瓶均属现代工艺品,不属于历史文物范畴。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赵强低价从江西景德镇购买四件现代“接老”青花瓷瓶,一般的文物爱好者很难区分真伪。所谓“接老”就是用底子是古代的,罐身是现代烧制的。因为搞瓷器收藏的人都明白,搞瓷器收藏都看底子,只要底子是真的,一般的人就很难分辨出真假。随后,赵强指使同伙秦涛化名“李俊”持仿古花瓶前往被害人老王的家中,冒充古董花瓶诈骗钱财。
  2011年11月23日、2013年1月13日,赵强、秦涛因诈骗罪分别被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追回的赃款全部返还被害人。
 
  骗术4:宣传“宝物生财”,被骗22万
  去年10月1日早上,谢某、徐某、陈某来到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九鼎花园小区附近,徐某向被害人方某问路,谢某假装带路,将被害人带至黄泥磅附近,然后徐某以有宝物能生财为由,诈骗被害人周某拿出21万元现金、一对金耳环(价值1208元)和一只银手镯(价值600元)用来生财。后二人将方某带至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让方某将上述财物放入装有宝物的书包内,将该书包放在草丛中生财,陈某趁被害人不备将上述财物调包。
  5月2日,谢某、徐某、陈某等3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案件分析:
  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李雪琴对记者表示,这些诈骗团伙的手法并不复杂骗局也很简单,并且漏洞不少,但却频频得手,这其中折射出的问题值得反思。
  这些案件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
  1、利用老年人的迷信心理实施诈骗。如案件中的赵婆婆对犯罪嫌疑人自己亲人将有血光之灾的谎话轻易相信,并笃信“神医”拥有超能力,于是“自愿”的将财物拿出来消灾。
  2、利用老年人人爱占小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如案件中的钱女士在当事人承诺帮助兑换“英镑”给予一定的好处费,并有他人和她一起担保的时候,放松了警惕,走入骗子设下的局。
  3、利用老年人知识结构老化实施诈骗。如案件中的周某被犯罪嫌疑人的香烟燃尽会冒出火花的“小把戏”所蒙蔽,进而相信“宝物生财”,并说出自己家里的钱物情况,导致财产受损。
  4、团伙作案,分工明确。四个案件都为团伙作案,犯罪成员扮演不同的角色,有固定的犯罪流程,且多为流窜作案,给社会危害巨大。
 
  李雪琴表示此类案件高发有以下几个原因:
  1、社会因素。当前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程度高且发展速度快,而养老体系尚未成熟、社会保障机制还未完善,一些犯罪分子认为有机可乘,将作案目标瞄准老年人。与此同时,老年人特别是文化素质偏低的老年人的防范诈骗的意识薄弱,投资理财渠道匮乏等,也是造成老年人权益容易遭受侵犯的重要因素。
  2、家庭因素。近年来,由于家庭小型化的进程加速,老年人单独居住的比例越来越大。受骗老年人大多数未与子女居住,有的系丧偶后独身,缺乏家庭关心照料,给犯罪分子作案留下可乘之机。
  3、自身因素。老年人由于生理机能的衰退,对事物的判断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逐步下降,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犯对象。同时,随着年龄的增加,其在心理上产生更强烈的归属需要,对自身价值也容易产生怀疑和否定,渴望和他人交流,因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
 
  检察机关提醒:
  1、面对“暴利”要保持冷静,理性分析后再作决定,以免上当受骗。要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谎言,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克服贪欲的心理,打消“用小钱赚大钱”或“不劳而获”的念头,捂好自己的钱袋子,防止上当受骗。
  2、提高防骗意识,平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多了解防范知识,遇事要多与子女沟通商量,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3、平时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者其他证件应妥善保管,不可转借他人以防被偷偷复印,否则将可能有意想不到的麻烦或损失,有的甚至于被抵押或贷款等。
  4、当有人向您兜售金银财宝、古玩字画或者古董文物时,一定要警惕,防止被迷惑花大钱买假货。
  5、碰到利用高利反息为饵,诱骗投资的,一定要保持清醒。如:一些犯罪分子对老年人推销原始股、玉器、地产、墓地、医药、保健器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老年人“投资”。
  6、在银行或邮局支取现金时,观察好周围环境,防止有人窥视您的操作。在柜台或取款机旁,如有人提示您掉了钱物,请您当心,防止您的银行卡被人趁机调包。取钱后如有陌生人与您搭讪,请不要理睬,应及时离开。
  7、如遇到有人摆地摊卖中草药,周围又有许多人夸疗效好并踊跃购买时,请您不要围观参与,因为周围人员很可能是“药托”,其兜售的药品很可能没有任何疗效。
  8、当您遇到陌生人自称以前曾借过您子女或亲友的少量现金,然后支付大额钱币给您,让您找零钱时,请务必仔细甄别,不要被假币蒙骗。
  9、聘请家政保姆,相亲交友需谨慎。要到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婚介所办理正规的手续,仔细审查保姆、交友对象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以免上当受骗。
    10、当接到电话、短信、QQ消息通知你中了某种虚假名目的大奖,后以让你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保险金的名义要求你汇款到指定银行账户上时,请务必警惕,不要轻易往陌生的账户汇款或转账。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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