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自今年5月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以来,已有丰南、路南、路北、迁安、滦南、滦县、曹妃甸、遵化、丰润、古冶10个县(市)区,建立了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至3600元不等。
《实施意见》确定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各县(市)区要将具有唐山市户口、年龄达到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享受高龄补贴范围。到2015年,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委会核实、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老龄办审批的程序,实行三级把关、三榜公示。另据了解,尚未建立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的县(市)区,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
(来源:唐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