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和省老龄委安排部署,菏泽市确定自现在起在全市开展第一届山东省“敬老文明号”评选推荐工作,同时优中选优推荐2-4名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候选对象参加省遴选。
评选范围是全市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包括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各类岗位的工作集体,并向基层和公共服务窗口单位倾斜。评选条件是参与山东省“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集体、部门、单位、窗口,要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围绕本集体、部门、单位、窗口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办法,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要严格执行老年政策规定,自觉执行本部门或行业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要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全体成员熟悉创建要求,弘扬文明新风,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无老年人投诉,群众评价良好,社会效益显著。
同时,要求各级加强对“敬老文明号”创建评选表彰推荐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加大对申报对象审核力度,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