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潍坊市老龄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七四一”工作部署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老龄事业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主线,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提高为老服务水平为目标,围绕“八件实事”和 “六个突破”年度工作目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进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推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显著成绩。
(一)坚持多措并举,推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努力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工夫。一是建立实行了高龄津贴制度。今年初,在市人代会之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在全市建立并实行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报告”,之后又根据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90岁以上老人高龄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具有潍坊市常住户籍,年龄在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享受60元高龄津贴。对100周岁以上的老人,市级财政将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同时要求,县级财政对百岁老人津贴标准不低于200元。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奎文、高新、滨海、等区将高龄津贴扩大到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生活津贴制度的建立,使全市24000余名老年人受益,对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快养老保障向普惠型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积极推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和城市没有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企业社会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基础养老金普遍由55元提高到60元,奎文区和高新区达到80元,滨海区达到140元;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和城镇“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中。实现免费为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三是扎实推进银龄安康工程。积极争取市政府办公室再次转发了由市老龄办、中国人寿保险潍坊分公司联合起草的《关于加快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意见》,市分管领导在年初召开的民政、老龄、残联工作会议上,对落实银龄安康工程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列入了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上抓。青州、诸城、昌邑、临朐等县市领导参加了本地的总结表彰会议并讲话,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奎文区、寒亭区、高新区还将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列入了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由财政为每位老年人赠送银龄安康保险,实现了辖区内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高密市出资20万元,为全市贫困老年人购买老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临朐县积极做好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与人社工作结合文章,实现了银龄安康工程的重大突破。安丘市高度重视银龄安康工程的实施,在地方政府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投资15.34万元,为全市“五保、低保、重点优抚”老年人购买了银龄安康意外伤害组合险,带动了全市银龄安康工程的深入实施。全市各级老龄组织和中国人寿潍坊分支公司把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提升为“一把手”工程,注重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了工作的扎实开展。四是积极做好“失独”家庭老人养老保障工作。为切实解决失独计生家庭面临的养老、医疗等一系列实际问题,为“失独”父母及老人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失独计生家庭关爱救助工作的意见》,突出精神慰藉、经济帮扶、提供生活照料等方面的关爱,确保失独计生家庭老有所依。
(二)搞好组织协调,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动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省老龄办统一部署,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扶持社会养老机构建设,按照扶持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区养老机构的评审和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对初选养老机构进行评估,确保扶持实效。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持续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各有关方面积极配合,计划全市新增养老服务床位8000张, 争取新增1万张;创新居家养老社会化运作模式,引导社会组织和经济实体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全市规划新建标准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处,争取新建200处;大力推广农村邻里互助式养老,提升农村养老水平;为1000户困难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年内培训千人以上,争取持证上岗率达到50%以上。截止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基本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老年人住养养老服务机构84处;老年康复护理机构6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27处;养老家政服务机构30处;养老服务信息化呼叫机构8处;城乡社区建设托老场所和日间照料中心358处;打造邻里互助点605个;城区社区助老服务站点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建设也有大幅提升。
(三)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老年人维权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老年法》宣传月期间,全市各级积极进行了《老年法》的普法宣传工作。《潍坊日报》专版刊登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白峰《学习贯彻<老年法>,幸福潍坊千万家》答记者问文章、市老龄委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老年法》的工作安排、法律解读及以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内容。市老龄办组织了《老年法》培训和系列活动调度会议,举办了庆祝建党92周年暨新修订《老年法》颁布实施老年文艺演出及街头宣传启动仪式,协调移动、联通、交通等部门单位利用手机短信、公交车和出租车LED屏播发普法敬老广告,增强了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二是积极推动《潍坊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政策出台。根据《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和省内其他市优待标准,结合实际,起草了《潍坊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就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情况进行了积极协调,基本达成共识,已进入审核程序。三是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设立老年人法律维权服务机构的通知》,在市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老龄工作机构和司法机构分别设立老年人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在镇街司法所落实专人负责老年人的法律维权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涉老维权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四是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在市老龄办增设了老年人权益保障科,落实了专人负责,加强了工作上的指导。
(四)强力推进老龄宣传信息工作,积极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
通过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阵地,形成铺天盖的宣传态势,积极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一是建立健全老龄宣传和信息工作考核机制,印发了老龄宣传和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定期调度宣传和信息工作进度,加大宣传和信息工作骨干交流与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4月份,市老龄办特邀具有多年宣传报道经验的刘绍堂老人与机关全体人员和城区宣传骨干座谈交流,探讨宣传稿件写作心得,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二是加强媒体网络宣传。突出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热点问题等加大老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宣传平台,加强惠老政策宣传,营造敬老氛围。在第三十届潍坊国际风筝会期间,市老龄办筹资近2万元,制作了主题为“全民敬老号”和“和谐文明号”两个巨型风筝,多次参加放飞,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6月份,市老龄办又抓住“老年法宣传月”活动契机,先后组织了为全市机关、社会各界、基层送法普法活动、老年志愿者自行车队巡城普法活动、日报专版普法宣传等。活动信息被各网络媒体争相转载,在社会上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截止6月底,全市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00余篇,全国、省老龄网站采用信息稿件180余篇。三是大张旗鼓地组织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自活动启动以来,市老龄办就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多次专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和强化创建活动的管理服务措施,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助推加力,保证了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
(五)加强老年文化建设,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认真贯彻中组部、全国老龄办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1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一是不断加强老年文化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壮大老年文化队伍,依托鸢都银龄艺术团,吸收市区内各老年文化艺术团体、体育健身团队为成员,加强对老年文化体育团体的指导、规范、服务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老年文化体育团体的作用,组织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文体活动。3月份,启动了以 “幸福老龄、乐享晚年”为主题的全市老年人文艺大赛活动,5月份,全市老年人运动会启动,6月份,组织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老年文艺演出活动。展示了老年人的幸福生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老年文化氛围。
(六)实行上下联动,全面推进老龄基层组织建设
2013年,是我市“老龄基层组织建设年”。市老龄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层老龄组织建设会议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府系统调研课题计划的通知》精神,机关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老龄组织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部署调研任务,在县市区及市属各开发区自行调研的基础上,机关于5月份分三个小组对全市基层老龄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调研,全面摸清了全市基层老龄组织建设的现状、发展特点和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以及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进一步 理清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下一步正在起草向市政府提报的专题调研报告,同时,起草形成《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老龄组织建设的意见》(代拟稿),为实现全市基层老龄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提升全市老龄工作整体水平提供可靠组织保障。
(来源:潍坊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