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健康档案的记录和管理,统一记录格式,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健康规范》)进行了修订,并提倡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建立“一人一档”的老年人健康档案动态系统。在业内看来,随着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和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等政策的实施,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健康档案的作用也愈发凸显。但在实现系统化的同时,也要注意保障好老年人的信息和数据安全。
具体来看,修订后的《健康规范》提出,养老机构宜建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同步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健康档案,录入系统的电子档案可打印备查。同时,修订后的《标准》将附录分为规范性和资料性两部分。其中,健康档案首页、疾病诊断记录、入住记录、日常健康记录、知情同意书、退住记录和档案封面样式为规范性附录,养老机构需按照要求执行。另外,健康评估记录和健康体检记录为资料性附录,养老机构可参考使用。值得一提的是,在健康体检记录中,《健康规范》还对传染病等体检项目做出了明确要求,养老机构需按照要求展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