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老年人的物质及精神需求的满足在老龄化的背景下已经由家庭问题演变为社会问题。据《2011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7%,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9.1%。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由此可见,我国已步入老年型国家行列。
一、我国城镇老年保障现状
(一)家庭老年保障功能弱化
现代化建设的大潮下,我国传统的大家庭已经瓦解,核心家庭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家庭模式。俗语“养儿防老”。显了农业社会中子女对老年人口养老保障的重要性,但这种观念在当下社会显得是那么无力与单薄。70年代以来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全国出现了大量的独生子女家庭,在父母亲年老后,众多四二一家庭中的独生子女来承担多及六个老人的养老负担,压力不可谓之不大。加之工业化和城市化背景下,子女在外求学、工作、定居,使得照顾父母出现了地域鸿沟,尽管地理条件不足以隔断血脉亲情,但确实增加了面对面沟通、照料的难度。此外,工作的流动性和激烈的社会竞争使不少子女陷入了“事业人士”的社会角色和“孝顺子女”的家庭角色的冲突,许多子女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根本无暇照顾年迈的父母。
(二)机构养老范围有限
机构养老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国的养老机构是解放后国家为了收容鳏寡孤病残人员而设立的社会慈善机构,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保障范围虽有所扩大,但同老龄化背景下的急剧增加的老年人口数及多样性需求相比,无论是在数量还是服务质量上,都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
根据民政部2013年1季度社会服务业统计季报,我国每千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只有22.3张,与发达国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养老床位数50-70张的水平相差甚远。
(三)居家养老局限性较大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居家养老综合了家庭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提高服务质量上有其独特的优势。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涉及很多方面,举办养老、敬老、托老服务机构;设立老人购物中心和服务中心;开设老人餐桌和老人食堂;建立老年医疗保健机构;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立老年婚介所;开办老年学校;设立老年人才市场;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庇护等服务。而当前居家养老实践中,各地由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服务质量上存在较大差异。但总的来说存在着一些共同的缺陷:服务项目单一,保障对象不全面,服务人员专业性不强,资金来源不足等。
二、我国城镇老年保障发展展望
针对以上不同养老保障模式存在的缺陷,笔者认为应对老年人口实行社会化的管理和服务。此处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指的是以社区养老为主体,但保障对象更加全面、服务项目更具多样性、服务质量更高、更加人性化的一种养老模式,其内涵包括五个方面:投资主体多样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营模式多样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参与公共化。具体实施上应从以下几方面着眼:
(一)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化养老保障模式
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养老保障的有效实践需依托完善的服务体系。我国当前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政化程度较高,自治程度较低,要实现其良性运行需要政府来掌舵。
首先,政府应将社会化的养老保障模式制度化。政府要为社区老年服务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扶持,使对老年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上升为国家意志,为老年人安度晚年提供法律保障。其次,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是一切活动的物质保障,政府在具体项目的实施上要进行资金扶持。另外,应减少社区服务中的行政化干预,扩大自治化程度。在政策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二)鼓励非营利组织参与
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化的养老模式中扮演者极其重要的作用。它的非营利性、公益性和志愿性的特点,使得其在社会化养老模式中更加恰如其分。非营利组织的介入可以减轻政府的运行成本,降低社区的行政化程度;有利于满足老年人口多元化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运行方式灵活多样,效率较高;经过专业训练的公益组织工作人员也更易得到老年人的信任。
笔者认为,在今后的城镇老年人口社会化管理服务过程中应建立完备的非营利组织法律制度体系,修改现行的登记管理制度,降低挂靠政府组织比例,发扬其非营利、志愿性的服务理念和精神,使非营利组织能够更好的发挥其功能优势,缓解社区老年服务压力。针对我国非营利组织自身的不足,要加强其内部组织制度的建设,主要是管理制度方面,最主要的是规范运作程序,防止行政化、官僚化倾向的出现,增加财务运作的透明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非营利组织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强化社区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和人员培训。
(三)提高老年人服务专业化水平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老年人不论是在物质还是精神需求上都呈现出多样化、高要求的特点。这就要求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更加注重项目的多样化,而众多项目的有效实施就有赖于一支专业化的队伍。不论是社区的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营利组织的职员,在招募程序、培训流程上都应有明确的规定,例如社区在招募相关人员的时候可以设置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保障专业优先延长培训时间,规划培训流程,切不可流于形式,努力造就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老年服务队伍。
另外,在资金允许的前提下,应尽量扩展老年人服务项目;保障对象也应尽量社会化,使得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进入到服务体制中来,享受到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小结
在老龄化背景下,建立社会化的老年人口管理服务模式是必要而且恰当的。尽管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但都依据各自的省情、市情开展了相应实践。虚拟养老院是一个典型案例,在苏州沧浪区,兰州城关区,太原,天津等区市都得到了有效实践,被誉为一座“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老人不必住在养老院中被动接受服务,在家就可以选、享受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老人从心理上完全能够接受,更具安全感。由于虚拟养老院的规模化运作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它必将成为今后老年人养老的一种新的趋势。
(来源:劳动保障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