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星级农村敬老院评定标准(试行)》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一、基础设施标准
    (一)基本设施
    1.二星级占地面积4亩以上,三星级占地面积5亩以上,四星级占地面积6亩以上,五星级占地面积7亩以上。
    2.二星级床位不少于40张,三星级床位不少于60张,四星级床位不少于80张,五星级床位不少于100张;床位利用率达到80%以上。
    3.居住用房使用面积每间不小于12平方米,每间居室不超过2张床位。
    4.有适应老人需求的室外活动场所。
 
    (二)生活工作设施
    设置有厨房、餐厅、活动室、办公室、储藏室、医务室、浴室、公厕、沼气池,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三)生产设施
    二星级有0.8亩以上的农副业生产用地,三星级有1亩以上的农副业生产用地,四星级有1.5亩以上的农副业生产用地,五星级有2亩以上的农副业生产用地;建有猪圈等养殖设施,具备开展种养殖业改善院民生活的条件。
    以上建筑及生产生活设施均要适应老年人的生活特点,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保等现行政策文件规定,设施设备管护良好。
 
    二、供养服务标准
    (一)生活照料
    1.根据老年人需要合理安排膳食,做到萦素搭配、干净卫生,满足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营养需求,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餐饮加工区域及用具保持整洁、卫生。
    2.定期组织院民做好个人卫生,适时更换衣服被褥;院民住房室内清洁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
    3.每月每名院民有30元以上的零用钱。
    4.妥善办理供养对象丧葬事宜。
    5.保障未成年供养对象完成义务教育。
    供养对象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二)生产娱乐
    根据老人身体健康情况、兴趣爱好,定期组织院民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各种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医疗护理
    及时治疗供养对象的常见疾病,定期组织供养对象作健康检查,对常年患病和重病对象有专人护理,开展对院民的精神慰藉服务。院内医务室配备常用药品和基本医疗器材。
 
    (四)环境卫生
     生活环境安静、清洁、优美,顶棚、墙面、地面、桌面、镜面、窗户、窗台洁净。
 
    (五)服务保障
    1.管理服务人员与供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1:12,管理服务人员爱岗敬业、热情耐心、职责明确、服务到位。从事膳食管理的人员应持有健康证。
    2.民主选举产生院务管理委员会,其中供养对象占1/2以上。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生产经营、膳食管理、安全保卫、财务监督、环境卫生、文体娱乐等小组,并认真开展相关活动。
    以上供养服务综合测评院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院务管理标准
    (一)安全卫生
    安全、卫生、防疫和应急制度健全,院长为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定期开展安全卫生教育和检查,定期对院内进行消毒防疫,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连续3年无违法违纪案件、无供养对象丢失等非正常事件发生,无重大安全和卫生防疫责任事故。
 
    (二)财务管理
    供养资金、物资和生产经营收支、使用情况台账清楚,管理服务人员饮食、医疗费用单独核算。敬老院收支情况定期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接受院民和社会监督。
 
    (三)档案管理
    供养对象一人一档,包括个人申请、审核审批表格、供养协议、体检记录等。
 
    (四)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措施健全,院民团结和睦。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
 
    (来源:贵州救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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