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镇“三无”老人的生活质量,徐州市多措并举落实城镇“三无”老人生活保障措施。
一是再次提高供养生活标准。主城区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20元;县(市)区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比例确定供养标准。
二是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辖区内城市“三无”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城市“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其参保费用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承担;将城市“三无”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制度内医疗费自付部分参照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政策予以救助。当地医疗机构要减免城市“三无”老人的普通门诊挂号费和家庭病床出诊费等相关医疗费用。
三是建立机构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城市“三无”老人自愿到机构养老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安排其去社会养老机构或就近的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选择居家养老的,由所在街道、社区根据其养老需求,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来源:徐州市民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