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和推动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日前,我市下发了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
《意见》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策、养老床位、居家养老服务、敬老爱老助老工程项目建设、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鉴定等方面提出我市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目标:2015年,我市初步建立适度普惠型老年福利制度,初步实现社会养老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形成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科学协调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意见》表示积极推广和建立社会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五保”、“三无”,以及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他们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将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事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民办养老机构为政府供养对象提供养老服务。到2015年,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分别达到43张,高明区、三水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每张新增床位将得到不低于5000元的补助,已建成开业的养老机构,也将获得一定的运营补贴,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研究确定。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也将作为重点工作在城市普遍展开,在农村加快发展。继续在城乡社区新建和改造一批托老所、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家庭服务中心等老年服务设施,积极开展建设“六个一”工程,到2015年,实现居家和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