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提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草案设置“扶持与保障”专章,明确提出电力、水务、燃气、通信、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服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日常生活时,不得强制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网络预约等智能技术。
通观这部草案,公共服务细致化是一大亮点。除了要求在各类老年人日常生活场景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外,还规定了新建住宅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5㎡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推广设立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等等。较之既往,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供给将会更加立体化和周密化。
公共服务细化与升级,一直是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努力的方向。但是,随着近年来智能技术和设备的发展,这种细化与升级更多建立在智能技术的基础之上。应该承认其中的技术进步与服务升级,但也需要承认,一者,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嬗变,难倒了不少老年人;二者,公共企事业单位藉此也节约了一定的人工成本甚至环境成本。简单来讲,后者的节约有一部分来自前者的所付出。
现在,要求在各类相关生活场景中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也就意味着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为此增加相应成本。因为,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更多依赖人工“陪同服务”。也就是说,很多公共企事业单位未来要有两套服务供给体系,一套是建立在智能技术基础之上的现代服务体系;一套是面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传统服务方式。
在某种意义上,两套服务体系并存,既不是一套对另外一套的补充,也不是部分回归,而是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更为完善与细致。这种完善与细致,能够确保所有老年人不掉队、不落伍,在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以及家庭养老等方面,更为便利与顺畅。也就是说,公共服务部门在提升“软件”服务的同时,还应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更多着眼于传统的“硬件”服务及设施建设。而这,也正是草案的一大特色。
相关资料预测,到“十四五”期末,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截至2019年底,广东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1477万,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15.3%,预计到“十四五”末,广东人口老龄化程度将突破16%。之于此,唯有让公共服务越来越周密,才能更好地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这既是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社会温度之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