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24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东莞市2013-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事项。
养老保障
大力发展养老产业
实行统一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逐步缩小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农居民与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提高参保老年人待遇水平,使人均养老金增长保持与GDP增长速度相当……会议审议通过备受关注的《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上述规划目标。
袁宝成强调,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政府要更加关心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重视老年人的根本利益,规划的出台可以及时有效应对东莞市人口老龄化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尊老敬老原则,逐步有序改善非莞籍老年人的生活,合理配置老龄事业资源,促使为老服务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袁宝成着重强调,东莞市要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完善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投资建设,培育壮大老年用品消费市场,推动在莞设立老龄企业总部。
基本养老
力争人均养老金与GDP增速相当
“十一五”期间,东莞市已实现全覆盖、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然而随着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将进一步加速扩大,养老负担逐步加重。
《规划》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老年人社会管理格局;建立覆盖城乡、保障均等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小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目标。
实行统一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逐步缩小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农居民与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差距,真正实现养老保险并轨后的城乡一体化。逐步提高参保老年人待遇水平,使人均养老金增长保持与GDP增长速度相当。建立由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构成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总体保障水平。
医疗保障
减少老年人家庭“因病返贫”现象
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适时调整各级医院的分段支付比例,适当向基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引导参保人小病就近、逐级诊治,破解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
适时推出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减少老年人家庭“因病返贫”现象。优先将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对特殊困难老年人超出大病保险额度的费用视情况予以部分补助,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医。
救助制度
完善低保贫困老年人应保尽保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贫困老年人应保尽保;落实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调升低保标准。制定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保障因灾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基本生活。
《规划》提出,继续开展为贫困老年人免费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走访慰问贫困老年人活动,探索建立失独家庭政府养老制度以及特殊困难老人和失独家庭老人的医疗救助制度。
社会养老
建立与镇街财力相匹配的养老服务体系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2013-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针对涉及市、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的工作,袁宝成强调,今后凡是涉及镇街配套政策,要广泛征求镇街意见,认真测算镇街财政承受能力,建立起与镇街财力相匹配的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床位总数力争达1万张
《规划》提出,要使东莞市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可由小区提供的日间照料或小区托老所服务,3%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机构;基本实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农村小区覆盖面达50%以上;实现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2张;基本建成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居家养老信息化体系;
全市养老机构院长持证上岗率达到8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完成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
居家养老
建逾300个养老服务中心
继续创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成300个以上能提供日间照料等多样化养老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以时间储蓄的方式开展为老公益服务。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范围。完善“平安铃”服务系统,逐步向全市推广。
(来源:东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