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相城区民政局关于相城区居家养老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21-03-18


  项目概况

  相城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48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1-XC-G-002

  项目名称:相城区居家养老服务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贰拾陆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41,260,000.00

  其中:

  第一标段:元和街道、黄桥街道、澄阳街道、北河泾街道、黄埭镇、望亭镇服务区域

  人民币(大写):贰仟零肆拾壹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0,410,000.00

  第二标段:渭塘镇、太平街道、北桥街道、漕湖街道服务区域

  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叁拾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4,320,000.00

  第三标段:度假区(阳澄湖镇)服务区域

  人民币(大写):陆佰伍拾叁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6,530,0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1、政府补助对象

  (160周岁及以上的“五保”对象、重残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老年人。

  (260周岁及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归国华侨、区级以上劳动模范老年人。

  (360周岁及以上的“二无”(无子女、无劳动能力)、相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独生子女家庭对象中的困难老年人。

  (47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家庭老年人。

  (5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政府援助对象

  (1)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三无”、“五保”对象。

  (2)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孤寡老人。

  (3)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区级以上劳动模范。

  (4)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重点优抚对象。

  (5)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归国华侨。

  (6)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困难“二无”老人(无子女、无劳动能力)。

  (7)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困难老人。

  (8)年满60周岁、当地(相城区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的困难老年人。

  3、服务内容及标准

  政府为居家养老援助对象和补助对象购买服务,其中补助对象每月提供4小时的服务,援助对象中介助对象每月36小时的服务、介护对象每月48小时的服务,每小时服务单价限价为26.4元,所需经费由区、镇(街道、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二)项目概况

  标段

  服务区域

  人数

  一

  元和街道、黄桥街道、澄阳街道、北河泾街道、黄埭镇、望亭镇

  约7150

  二

  渭塘镇、太平街道、北桥街道、漕湖街道

  约5200

  三

  度假区(阳澄湖镇)

  约2450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需合理配备管理人员、话务人员和合格的服务人员团队,话务人员办公场所为区集成指挥中心。优选本地服务人员,确保养老服务项目的正常实施。

  2、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进行智能化管理。

  3、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居家养老运营软件系统,该系统须与相关上级部门系统做好数据对接,开通数据对接端口。如中标单位一个月内无法完成对接,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中标单位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软件系统的登录权限,供采购单位随时查看服务数据。

  5、制定合理的薪资标准,自负公司或组织内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的薪资(含一切福利待遇、保险等,且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6、服务方负责添置服务内容需要设备的购置,采购单位不提供服务方所需办公场所,涉及到办公场所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7、前期投入要求:服务方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开始前投入的相关设备和服务队伍应达到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其中所有本项目服务人员均要求雇员制聘用。

  8、中标后,本项目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的,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跟采购人报备,更换后的人员同样需要在服务的当月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提交社保原件时间为服务的下一个月。如不能提供,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新增服务人员要求同上。

  9、服务期间,采购单位有权不定期抽查服务人员与中标单位的雇佣关系,如发现有未按时或停止缴纳社保或临时更换、增减人员未报备采购人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服务考核

  采购单位根据中标单位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由采购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情况与运营补贴给付挂钩。中标单位与服务对象所在镇、街道每季度结付一次服务费(含区级承担部分),根据第三方对中标单位的考核情况给予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用。

  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

  考核得分≥90分,全额拨付;

  80分≤考核得分<90分,扣除服务费用的1%

  70分≤考核得分<80分,扣除服务费用的2%

  考核得分<70分,扣除服务费用的3%

  服务期内,第二次出现考核不满80分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318日至20213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申领CA。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相城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相城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相城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48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48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开标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7591006

  4、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本次招标项目共三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的累计中标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民政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10号楼

  联系方式:0512-85183135(金鹏飞)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

  联系方式:0512-651617970512-65161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萱、沈川渝

  电话:0512-651617970512-65161672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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