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80岁以上老人享普惠优待有困难补贴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新《老年法》),已于本月开始实施。新《老年法》规定,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近日,大连市一名80多岁的老人问,咱大连有80岁老人高龄补贴吗?
  “问民政”了解到,大连市暂时还没有建立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制度。但是大连市自2010年起出台了政策,对全市90到99周岁老年人每月发放100元以上高龄补贴,目前对百岁老人,按照城乡低保标准发放高龄补贴,根据最新调整的低保标准,城乡百岁老人的高龄补贴是每月530元。
  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大连市实行的是普惠制度和重点资助相结合的政策,特别是对80周岁以上的困难老年人给予额外的困难补贴。
 
  普惠优待政策包括交通、就医、文化生活等
  “问民政”了解到,目前,大连市老年人的普惠优待政策,主要依据2010年出台的《大连市老年人优待规定》。普惠优待政策包括交通、就医、文化生活等多个方面。
  交通:大连市70周岁以上包括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集团所属公共电汽车,享受全免费待遇。
  就医:大连市老年人到公立医院机构就医,免收普通挂号费。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三无”老年人、“五保”老年人在门诊就医和住院治疗,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医保、新农合报销政策后,个人承担的费用由政府给予全额和部分救助。
  文化生活:市、区市县级政府财政支持、投资主办或控股的公共场所以及公益性文化设施,凡收费的,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
 
  困难补贴政策包括居家养老、入住养老机构补贴等
  另外,“问民政”还了解到,大连市对80岁以上老人,还有困难补贴政策,包括困难补贴、居家养老补贴、入住养老机构补贴等。
 
  困难补贴
  对大连市80岁以上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按城乡低保标准上浮40%。
 
  居家养老补贴
  对8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三无”老年人、“遗属孤老”,政府给予居家养老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生活能自理的,每人每月100元;生活半自理的,每人每月30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500元;属独生子女死亡或与三级以上残疾独生子女共同生活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入住养老机构补贴
  对城镇失能的8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给予补贴。生活半自理的,每人每月40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600元;属独生子女死亡或与三级以上残疾独生子女共同生活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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