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宿州市统计局获悉,据最新全省人口抽样调查显示,目前宿州市常住人口达537.8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61.5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11.44%。比国际上通用的人口老龄化标准7%多4.44个百分点,比2011年增加0.92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年人口年内新增5万人,人口老龄化进入加速时期。
老龄人口规模大、增长快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人均寿命逐年延长的影响,加之55-64岁年龄组人口比重为10.38%,1950年以后出生的人口将陆续进入老年人口行列,今后我市人口老龄化速度将进一步加快。
“未富先老”特征凸显
虽然近年我市经济发展较快,人均收入增加,但由于经济总量小、人口基数大、平均水平低,我市人均GDP,仍处于全省落后水平;由于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期,经济社会发展还难以适应因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卫生等诸多社会问题,“未富先老”特征凸显。一方面,“人口红利”期即将结束,在老年人口比重增加,劳动年龄人口逐年下降的同时,人口红利期将渐行渐远,依靠劳动力推动经济增长的局面难以为继;另一方面,老年人口增加将给社会劳动者带来养老之重,社会养老支出增大,给社会发展带来较大的压力。
少年抚养比下降 老年抚养比攀高
老年抚养比,是指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中老年部分对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是衡量社会人均劳动年龄人口的抚养负担的指标,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2012年全市总抚养比为46.9%,其中少儿抚养比30.1%,老年抚养比16.8%。同2000年“五普”相比,总抚养比下降10.3个百分点,其中少儿抚养比下降了14.3个百分点,老年抚养比上升了4.1个百分点。
人口自然增长率放缓 少儿人口减少
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市人口出生率水平逐年降低,呈下降趋势;2000年-2012年12年间,少儿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口三年龄段人口比重变动情况如下:0-14岁少儿人口比重从28.28%下降到20.5%,减少了7.78个百分点;15-64岁年龄段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相对增加4.4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年龄段老年人口比重相对增加3.36个百分点。
与全省相比,宿州人口相对“年轻”。全省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2.08%,比宿州高0.64个百分点。全省16个市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较高的三个市分别是马鞍山市15.66%、黄山市13.18%、六安市13.16%;比重较低的市分别是铜陵市9.84%、亳州市10.60%、淮南市10.74%;宿州市为11.44%,处于全省第13位。
(来源:皖北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