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民政部门获悉,我市积极打造“9325养老新格局”,即通过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让全市93%的老年人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2%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养老,5%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预计到“十二五”末,连云港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将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0张以上,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50%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城市所有社区和农村70%以上的村。
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从2000年开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2012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69.46万,占人口总数13.8%。目前,全市共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18个,床位13943张,床位中护理型床位1680多张,占床位总数12%,全市共拥有养老床位数1793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为26.63张,市场需求十分旺盛。
目前,连云港市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加大对全市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对申请兴办养老机构的,优先审批、保障建设用地。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税费实行减免,水、电、暖、燃气管线工程和用水、用电、用气、取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互联网等费用,按居民收费标准或服务价格执行。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可的养老服务机构,免收有线电视、电话、宽带互联网入网费,免收管道燃气初装费和电表、水表接入费。
连云港市还加大对兴建、扩建社会养老福利机构的扶持力度。近年来,出台了3个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3000元和1500元补贴,并对达标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每月每人全护理50元、半护理40元、自理30元的日常运营补贴。通过床位补贴等举措,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今年,市委、市政府要求每个区都要新增一所政府主办的不少于3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实现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市、县(区)全覆盖。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