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是革命老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是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所在地,地方财力有限,属典型的“吃饭财政”。但是,近年来,该市紧抓民生主线,优先保障民生资金投入,每年投入高龄补贴资金从无到有,逐年递增。从2009年开始,该市对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发放标准是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全市每年发放资金980余万元。2012年6月,市政府专门发文扩大和规范了高龄补贴的发放,新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发放标准调整为: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由老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列支,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发放落实。明确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制度实行属地管理,由本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核实,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审批。全市每年发放资金增加到5800多万元。
(来源:吉安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