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庆市多措并举,目前已建城乡养老机构1376所,床位12.8万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2张,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得到大力提升。
重庆市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制定了《重庆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市相关部门先后制发了《关于实施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的意见>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敬老院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三无”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2012年,重庆市共投入2亿元,改造了2个市级福利院、新建和改扩建了5个区县社会福利中心、100所乡镇敬老院,建设了120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所)。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建和租建床位分别给予每张4000元和1000元的建设补贴,确定了22个已建成使用的补助项目,安排资金1285.6万元已划拨区县并落实到位。中央和市级安排资金1.56亿元,专项用于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供养,全市敬老院资金由乡镇财政所专人专账核算。建立了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城市“三无”人员分区域最低供养标准平均调高至415元,供养标准增长12.2%;农村五保对象分区域最低供养标准平均调高至270元,供养标准增长12.5%。实施了关爱空巢老人行动,从推进农村敬老院和城镇福利院建设、建立帮扶机制等8个方面关爱关心空巢老人,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了进一步丰富。
(来源: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