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有“道”:孝到老人心坎上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常回家看看”是倡导性要求
  从7月1日起,被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精神赡养规定正式实施。不少媒体和民众认为,这是把“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明文规定。
  “‘常回家看看’具有法律效力是个伪命题,其实立法本义是让老人感受到亲情。”7月30日,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杨有仑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解读新法,“新法十八条的内容是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媒体的过度宣传,使得大家忽略了法规本身,‘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其实是倡导大家在物质和精神双层面关心关爱老年人,是一种倡导性的要求,不具有可诉讼性,也就是说,不是强制性要求,非要子女隔段时间就要回家见老人。”
  在看待关注老年人精神养老问题上,杨有仑认为,关心老年人应当站在老年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老年人也有主观能动性,而不能违背老年人意愿强加给他们,“之前有媒体报道,某敬老院的一位老人,一天内被志愿者洗头6次,就是一个反面案例。”
  “人到老年,难免要面对孤独。”杨有仑认为,从人生发展观角度讲,老年人也挖掘自身潜能,学会处理孤独与战胜孤独,并实现自我价值。
 
  孝到点儿上
  “快乐传递善良和美丽,快乐相伴着健康和热情,笑是长寿的特有性格,也是健康必不可少的良药。”这是登州路街道办事处人和社区学雷锋夕阳红老年学习小组的快乐口诀。
  夕阳红学雷锋小组的负责人张淑莲老人已是81岁高龄。1984年,她从青岛帆布厂退休后,担任过人和路36号楼楼长。1995年老伴侯运隆因病去世,张淑莲陷入深深的痛苦,茶不思饭不想,每天以泪洗面,尽管儿女都很孝顺,好言安抚,好衣好食侍奉,都无济于事。
  看到母亲将自己封闭起来,儿子侯永顺和姐姐侯永季、妹妹侯永芝一起商量,让母亲做她乐意干的事,花钱也行。他们和母亲商量,在老人的身边以退休干部、教师、工人为主,成立了学雷锋夕阳红老年学习小组,地点就设在他们家中。
  1997年,学雷锋夕阳红老年学习小组在张淑莲老人家成立了,五六位老年人在一起读读报、唱唱歌、做做操、聊聊天,张淑莲老人慢慢地走出了心里的阴影,开朗乐观起来……
  如今,小组成员发展为15名,年龄最大的90岁。在张淑莲的带领下,为美化城市,他们风雨无阻去刮小广告;为确保社区平安,他们成立了夕阳红义务巡逻队;他们还为扶贫济困尽一份力量。小组成员赵新生说:“通过参加活动,我们烦恼变少了,学雷锋小组传播了正能量,让我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养老问题,不能偏重法律,弘扬孝德、孝道才是根本,孝分小孝、大孝,行孝道要倾听老人心底的呼声。”青岛市养老服务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马鸿冰说,从学雷锋夕阳红老年学习小组的案例来看,张淑莲老人的子女不但讲孝道,还讲德的文化,学雷锋就是德的文化,其做法就是孝德文化的体现,他们把老母亲从悲伤的环境拉了回来,催生了家庭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创造出一种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的新模式。
 
  搭建精神生活需求平台
  一项调查发现,作为老年人最基本需求的物质需求正在下降和弱化,健康需求是许多老年人的首要需求,精神需求中的感情需求始终是老年人心里最为强烈的一种需求。
  2012年,市南区对全区老年家庭进行了调查,空巢老年人占58.6%,有的社区高达86%。调查认为日益增多的空巢老人成为一个值得关怀的特殊社会群体,让他们颐养晚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市南区老龄办主任王康千认为,对“精神赡养”范畴的把握应从人格尊重、成就安心和情感慰藉三个维度来展开,换言之,全方位的精神赡养必须同时满足老年人的自尊需求、期待需求和亲情需求。
  据介绍,针对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努力为老年人搭建精神生活的平台。市南区在65个社区成立了老年协会,今年先行成立33个,开展各种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教育、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他表示,协会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为目的,充分发挥不同老年群体的特长优势,引导组织老年人选择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进而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来源:大众日报)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