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上,根据养老机构的不同类型,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来承担……”。8月9日,在市民政局举办的贯彻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培训班上,全市19个区县民政局主管局长和相关负责人参会,共同学习了解相关细则。
据天津市社会福利处主管人丁俊全介绍,目前本市已陆续启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申办和补办工作。到今年年底前,全市353家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补办工作基本完成。届时,老年人入住本市各养老机构时可先看该养老机构是否持有设立许可证。
丁俊全表示,以前,本市养老机构在设立的时候只需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设立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立规范就可以了,而现在民政部出台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增强了民政部门的权限,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法律保证。不管是盈利还是非盈利的养老机构,都要到民政部门来进行设立许可。按照新的办法,要对全市以前民非登记的养老机构补办许可证,市级直属国办养老机构要到市民政局办理,区级国办养老机构到区民政局办理,民办养老机构要到各区县社会福利部门来办理。目前,全市共有353家养老机构,其中民办养老机构235家,民政部门在今年年底前对本市各养老机构进行审核,合格的将补发设立许可证,达不到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的要求,将给养老机构一年的时间进行整改,如果一年后仍达不到要求那么将会被取消资格。
(来源: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