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太原市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8月9日太原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末,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新增638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并制定了规划建设、税费等方面的具体扶持政策,以推动太原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末,太原市养老服务网络将覆盖100%城市社区和50%以上农村社区。同时,太原市政府还将主导投资建设一所重点为 “三无”、低收入、失能等老年人提供服务,兼顾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训的示范性、综合性大型养老社区。此外,各县(市、区)将以新建、改(扩)建等方式,至少建设一所床位数200张以上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为促进太原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意见》在规划设计建设、税费等多方面也提出了不少优惠政策。
在规划设计建设方面,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年度安排养老服务事业用地指标。对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网点)建设用地,依法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予以优先保证,免收征(占)地管理费。
在税费优惠政策方面,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减免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有关收费和免缴城市供水、排污、排水设施收费等。
此外,民政部门还要将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留存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重点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根据其建设规模、床位数、入住率等因素,给予一定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来源:山西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