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文化建设。继续强势推进老龄宣传信息工作,确保争创一流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各级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措施、取长补短,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扎实做好老年节活动期间敬老月活动,。突出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这一主题,在宣传、活动和引导社会参与等方面将“敬老月”活动推向一个新高度,大力营造尊老爱老社会氛围。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构建活动组成体系、经验典型宣传推广和强化管理服务上下功夫,以活动推动敬老,用敬老评价活动,保证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加强老年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单县全国长寿之乡申报,力争年底完成审批工作。大力宣传十大孝星、十佳老人典型,营造浓厚的敬老助老社会氛围。积极做好明年全省老博会准备工作。各级要围绕老龄工作品牌,如长寿之乡等,精心准备、积极参展,省里要求凡受省级扶持的老年公寓必须参展。积极做好山东省敬老企业、敬老企业家参评工作,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积极为老年人多办好事实事。
二是继续认真抓好《老年法》宣传贯彻。巩固上半年集中宣传的成果,建立长效宣传机制,抓住老人年节、敬老月活动等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社会氛围。认真落实省司法厅、省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维权集中活动的意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老年维权工作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开展《老年法》执法检查,加强老年法律援助、老年法律服务、老年司法救助工作,严密预防、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权益。认真落实高龄补贴制度,凡未落实的县区年底前要全部落实到位,下半年市老龄办要合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督导。市开发区力争推动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在全市起到带动作用。各地要围绕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新《老年法》、省《关于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我市开展的“四德”工程、“乡村文明行动”工作等,发现和培养一批老龄工作典型,打造自己的老龄工作品牌。
三是认真抓好“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对照规划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总结经验、健全机制、查漏补缺、狠抓落实,确保“十二五”规划工作目标全面落实。要以这次检查评估为契机,加大宣传和协调的力度,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将老龄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工作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重点在高龄补贴制度提标扩面、建立老龄事业发展资金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推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支持体系的健全完善。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老龄事业,进一步构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四是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机构抓好内部管理服务,抓好扶持资金的监管使用。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突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等重点,优先解决孤寡、失能、特困、留守、空巢、低收入等老年群众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社会养老服务支持政策,积极推进建立政府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和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公助制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积极探索建立农村老龄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要扎实稳妥地做好银龄安康工作。各级要切实遵循老年人意愿,不摊派、不强制、不搞一刀切。对省赠送的保额,可优先赠送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他特困老年人,切实把好事办好,确保银龄安康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五是切实强化基层老龄工作。按照“有组织、有制度、有阵地、有活动、有成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规范化建设,在机构、制度、队伍、培训和场所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老龄工作组织网络。抓好老年人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网络建设、涉老政策落实和基层特别是农村老龄工作三个重点,着力提高基层老年组织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凝聚力,使基层老年组织更加健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工作队伍更加充满活力,老年活动场所和为老服务设施较好满足老年人需求,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
(来源:菏泽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