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从省老龄委了解到,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完善城市和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促进老年人与城市的和谐发展,推进宜居环境建设,山西省决定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和老年温馨家庭”创建试点活动。
此次创建活动,将在每个市确定1-2个老年友好型城市试点,3-5个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包括建设环境优美的老年社区、建设无障碍的老年社区、建设公共设施齐全的老年社区、建设养老服务功能完善的社区、建设文明和谐的老年社区。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