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广泛开展“四大活动”掀起“敬老月”活动新高潮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日前,宜宾市政府办公室发出了《转发市老龄委关于在全市开展2013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这是连续第二次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开展活动的通知,充分体现了宜宾市政府对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关爱扶助老年人的真情实意。
  《通知》指出,今年“敬老月”时间为10月1日至31日,活动主题是“贯彻老年法 造福老年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紧扣“四大活动”,把原则要求变成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各级老龄委成员单位要按照《宜宾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履职尽责,创新推出一批主题活动、系列活动、精品活动,引导老年人求知、求乐、求健康,造就一批老龄工作新品牌。
  一是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开展以“我陪老人过重阳”为主题的活动,即单位每年为退休职工集体过一个生日送关爱祝福、每年组织退休职工检查一次身体送健康保障、每年为退休职工订一份《晚霞报》送精神食粮,使敬老从心开始、助老从我做起,营造崇尚孝德孝行、敬老爱老光荣的社会风尚。
  二是大力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要把广泛积极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与宜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结合起来,与培养志愿服务精神、弘扬尊老助老传统结合起来,组织志愿者深入到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人家中,为老年人开展家政、照料、心理疏导、法律维权等志愿服务;要把高龄、失能、空巢老人作为帮扶重点,充分发挥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互助活动,积极探索老年互助的新机制、新模式;要倡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社会组织,尤其是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单位和为老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带动更多组织和个人投身于敬老助老志愿活动。
  三是扎实开展老年维权优待活动。要进一步扎实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敬老模范单位”和“敬老文明号”的作用,为老年人乘车、就医、出行等提供优质服务;要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重点,加大对《老年法》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老年优待政策和有关涉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切实把各项惠老和老年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要重视老年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和涉老政策、法律咨询活动,严密防范并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和《老年法》宣传活动。要运用报刊、电视媒体、简报、互联网站、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老龄工作形势任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老年法》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结合起来,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结合起来,与“六五”普法教育结合起来,与第一个“老年节”庆祝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老年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宣传贯彻《老年法》的好经验、好做法,使《老年法》宣传活动丰富多彩、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此外,敬老月”期间,宜宾市政府将召开创建全国“敬老文明号”表彰暨首届“十大魅力老人”颁奖盛典,以及举办“宣传老年法造福老年人”暨全市中老年文化艺术巡演;市政府将为全市2013年度新增年满百岁的老人颁发“百岁寿星长寿匾”和长寿敬老金;市领导将带头走访慰问高龄、特困、空巢等老年人,将“敬老月”活动不断推向高潮。

 

    (来源:宜宾市老龄办)

 

链接交换请加微信:ZMYL123
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 网站声明
中国养老网是全国养老服务业领先的资讯发布传播平台 创建中国养老智库
Copyright © 2014 中国养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35259号
网站设计著作权已注册 侵权必究
扫一扫,关注养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