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是个大问题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要引入和规范良性的竞争机制,打造优良的支持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要让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充满期待地进入养老服务业,并成为竞争有序、有所担当的良心企业,避免一哄而上、无序发展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会议指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其中特别谈到,要打开政策大门,激发各类主体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主角”的提法和定位彰显了养老社会化的战略方向。
  为什么社会力量要成为主角?这可以从养老产品的需求和供给的矛盾来看。一方面由于快速的人口转变,未来老年人“老有所养”的核心挑战是“老无所依”,很多长者不得不面临少子老龄化、高龄失能化、居住空巢化、精神孤独化、生活无助化等多重挑战,他们必然对社会化养老产品和服务产生出强烈而巨大的需求,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等很多方面。我国的老年人口规模巨大,人口老龄化也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3亿人,占总人口的14.3%。据权威部门测算,到2020年,这个数字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
  另一方面,我国各类政府投资的养老产品和服务严重不足,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紧迫形势。总体上看,我国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无论是社区助老服务还是机构养老服务,都存在着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尽合理、品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政府福利补贴的养老机构往往存在着一床难求的“排队”现象。单靠政府力量或者主要依靠政府福利性投资已经不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养老社会化的需要。
  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和我国的国情,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商业化、机构化、社区化是必然的趋势。国务院强调引进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这是顺应历史的潮流。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意味着要让社会力量成为真正的投资主体、经营主体、服务主体。为此,政府需要在以下几方面发挥主推作用。
  首先,要让养老服务业有利可图,成为具有吸引力和魅力的光彩事业。政府需要引入和规范良性的竞争机制,打造优良的支持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要让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充满期待地进入养老服务业,并成为竞争有序、有所担当的良心企业,避免一哄而上、无序发展。政府要设法平衡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政策待遇”,降低入行的门槛以及经营的成本和风险,促使社会资本乐意做长线投资,实现养老服务业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要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发展养老服务文化。最基本的是要规范经营服务行为,避免养老服务业领域唯利是图的“市场失灵”和管制过多的“政府失灵”。长远看,则要建设大孝文化,培植全社会的孝心孝德孝能,即不仅要巩固和弘扬传统的“血亲孝”,而且要发展“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孝”、“政府孝”,彰显人口高龄化时代社会和政府的“养老责任”,使得从事养老服务业的单位成长为有道德使命和社会责任的社会企业,使得养老服务业成为良心事业,努力做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能够让政府放心、老人舒心、家属放心、业主乐心。
  再次,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要团结起来,共同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不能简单理解为政府扮演的是二线角色,社会扮演的是一线角色,而是要精诚合作,始终站在一起。政府不仅要为“主角”作用的发挥构造良性环境和公平机制,消除一切不利于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因素,而且要在公共财政配套、养老红利分配、服务战略规划、政商合作方式等方面扮演好公共产品提供者、公共秩序维护者的角色。公办养老机构可重点做好为无收入、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失能半失能等生活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等,民办养老机构则在养老市场中可“各显神通”,为不同类别和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层级化的养老服务,但不管怎样,要把握好收费合理、服务优质、安养乐活的大原则。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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