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范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办理接续补缴手续,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速与所在单位联系,核实确认企业职工身份。
二、各参保单位要认真核实、统计与本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名单。
三、各参保单位将核实统计好的各类人员名单、单位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10月31日前报送开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所在县企业养老保险局。
开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3年9月1日
(来源:开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