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对“敬老月”活动做出全面部署,重点围绕五个方面进行:一是扎实开展《老年法》宣传教育活动。新修订的《老年法》法律知识讲座列入了市政府常务会学法安排;专门印发《老年法》40000册、敬老宣传画2500张,组织群众文艺团体,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扩大宣传。二是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拨出专款10万元慰问200名贫困老年人;全面建成并开业运营赣州中心城区居家养老呼叫服务中心,为重点服务对象发放专用手机,随时提供家政、照料、护理、信息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为贫困、失能等居家重点老年人对象发放服务券,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三是积极开展老年维权活动。汇编《赣州市老年人优待有关政策》,开展老年优待政策咨询服务活动;结合“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设立“老年维权示范岗”和“老年优待服务窗口”;把“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意外伤害保险、高龄补贴发放”这三项市政府涉老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四是重视开展老年健康支持活动。努力做好老年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大力宣传老年体育理念,重点关注老年心理健康,倡导科学、合理、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老年人运动健身和心理健康意识。五是大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充分发挥文体公共场所和群众文化单位在老年文化活动中的主导作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来源:赣州市老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