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化养老机制迫在眉睫
作者: NULL  来源: NULL  2016-01-19
一段时间以来,发生在浙江温州一男子转让妻子的新闻受到人们广泛议论。这名姓余的花甲老人打出告示:因本人患癌症多年,现将我妻出让他人,并将房产赠出,并(每月)给其现金2000元作为生活费用。
先有人称赞老余为“中国好丈夫”,后又有报道,经医疗单位确诊老余的病根本不是什么癌症,对生命产生不了什么危害。议论中老余变成了“逃避责任”之徒。
老余对“逃避责任”并不完全否认,“三十多年了,照顾了这么久,我不算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吧?”他有些愤愤然地说,在老余看来,他如今能做到的“最大责任”,就是用自己全部的财产,为妻子找一个好一点的归宿。也让自己的最后一段人生,走得轻松一点。
老余有一个女儿,在荷兰。但老余并不打算让女儿回国照顾妻子,“我们之前已经通过电话了,她好多年没回家了,回趟家带两个孩子回来,要好几万,也做不了什么事。”老余说。
一个是几近瘫痪的妻子,一个是照顾病妻照顾烦了的丈夫,一个是身在国外回不来的女儿,这样的家庭人人都有苦衷、都有难处,面对那个需要别人照料的病人,老余感到累了,想用这种方式甩掉这个包袱;女儿也许生活得十分艰难,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拖家带口也不容易。所以,这个家庭面临的是无法维持的境地,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这让人十分担心。
从这个家庭引发出一个让人思考的现实问题,那就是空巢家庭所面临的养老、救治、病瘫照料等问题。
现在的家庭大多是一对夫妻需要照顾四位老人。生活中,有许多家庭已然成为空巢家庭,不是儿女早逝,就是远在天边,这样的家庭,老夫老妻身体还健康,能够照顾自己,那还是好的,而病重在床,那就是一个“难”字。
生老病死,人之必然。如今,大经济社会的结构下,社会功能在逐渐完善,家庭结构步入微化,空巢家庭越来越多,养老问题也显现出来。
那么,在大经济社会结构下,建立社会化的养老机构系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大经济社会化条件下的社会化养老,不是政府包办,而应依托市场经济功能,在法制规范下,在政府监督管理中,以经营为方式,以服务为主题,实现养老的社会化、规范化、功能化、服务化。养老的社会化,首先是有专业的服务团队来直接操作,他们应该是专业化的,服务项目应该是丰富完善的,他们的行为应该是受到法律约束的,并在政府监管下规范运作的。其次应该是收费的,按照养老者费用支出的不同,提供不同的养老服务,如集中养老,上门养老等等,在收费方式上,可以多样化,为以房养老等多种养老支出方式提供可能。
 
(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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