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老龄办  2016-08-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梦凝聚思想共识,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更加广泛和深入开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老龄社会目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16年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成果,安度晚年幸福生活,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工作
 
  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和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出版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对所属、所辖出版单位申报优秀出版物工作的指导,认真审核各出版单位报送的样本和材料,并集中报送。
 
  二、申报重点和范围
 
  申报范围为2015年1月以来出版发行的优秀出版物,包括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每家出版单位报送数量不超过5种。
  报送出版物要反映时代风貌,贴近百姓生活,符合老年人的阅读特点。在内容上要覆盖老年人生活的医、食、住、用、行、娱等各个方面,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可读性相统一,有利于加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有利于丰富老年人的阅读和文化精神生活,有利于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有利于倡导老年人终身学习、奉献社会、自尊自爱的时代风尚。在形式上要便于老年人阅读,提倡大字号本、有声读物。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出版单位申报需要填报《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样本每种3册(盘)。各出版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或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于2016年9月10日前统一邮寄、报送至华龄出版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斜街4号;邮编:100020;联系人:李梦娇、阎禛圆;电话:010-58124205或010-58124211;传真:010-58124204。申报表及电子版文件于9月10日前发至邮箱:yzy01986@163.com。
  总局和全国老龄办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出版单位报送的出版物进行评议,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一批优秀出版物,并将在10月份“敬老月”期间组织开展主题阅读活动。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及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开设活动专题和专栏,宣传推介优秀出版物,引领老年人阅读风尚。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部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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