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老年人工作 为居家养老等养老方式提供更多保障
作者:   来源: 人民日报  2016-09-02

  为居家养老提供更多保障
 
  9月1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认为,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必须加大老年人工作,为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各种养老方式提供制度、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罗亮权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设立社区老年人的照料中心,对农村幸福院和老年人协会等筹建经费要加大投入。“目前,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比较低,每月70元,满足不了养老需求,建议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罗亮权说。
  赵德明委员认为国家所主张的养老战略是可以操作的,可行的。“居家养老、居家赡养”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各地要做好改革探索,为当下和未来的中国老年人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努力。
  董中原委员说,反馈报告对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多数已经取得进展或启动相关工作。对此,应给予充分肯定。
  “对于居家养老服务应该加强工作指导,加强资源整合,加大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使居家养老服务能够较快地规范、健康发展,以满足当前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需求。” 刘政奎委员说,通过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还可以形成一个很大的产业,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服务业的发展。
  车光铁委员建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当前老龄事业投入不足、资源偏少等问题非常突出,这也是制约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从资金投入整体情况来看,越往基层责任越重、压力越大,但地方财力不足等瓶颈问题短期内确实很难破解。国家有关部委应尽快建立合理的老龄事业资金投入及其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车光铁说。
  陈喜庆委员建议完善老年人工作思路,既要注意城市与农村的地域差别,也要考虑年龄段的差别。“国家提出老年人工作的目标包括五个方面,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我们现在对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比较重视,而对老有所教、所为、所乐的重视程度不够。”陈喜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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