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发展老年事业、壮大老年产业,已成为我省实施民生共享战略的重要内容。建议: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加快整合乡镇敬老院、公办养老院资源,建设硬件设施好、服务水平高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相对于城市,由于农村老人经济收入低、居住相对分散,养老服务难以实现市场化运作,更需要政府有所作为,发挥主导作用,彰显社会福利性质。可适度扩大原有以“五保”对象为主的农村养老集中供给范围,让更多有需求的农村老人能够住得进、住得起养老中心。二是将政府提供养老基本社会保障的重点放在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上。根据服务半径,规划建设相应数量的护理院,就近解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可考虑以现有体系完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对其进行改建增容,从而承担相应社区失能老人的康复和长期护理功能。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护理型养老机构医保住院报销,推广失能老人“长期护理险”,以减轻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经济负担。三是从“补建设”转向“补服务”,侧重于对能提供有效供给的社会养老服务实行财税优惠和补贴。建立财政投入绩效测评制度,对公共财政养老投入进行评价,提高政府养老投入效能。四是改革管理体制、明确行业规范、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为养老行业发展扫清障碍。明确护理型养老机构由卫计委负责管理,居家养老等其它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规范养老机构审批流程。对养老行业,既要有严格健全的监督机制,保证处于相对弱势的老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也要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养老机构的规范服务水平;设立权威机构,对养老行业出现的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制定法律风险分担机制,避免出现养老机构被“民事赔偿”压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