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假”中的养老难题需多方协作解决
作者:   来源: 中国社会报  2017-03-21

 
  日前,全国政协委员李海滨建议国家为独生子女设立带薪年假,让他们能有时间照顾日渐衰老和多病的父母。他建议通过修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确定增加照顾老人带薪年假的天数和使用方法。“例如,父母65岁以上独生子女,每年可有2天或3天带薪假;父母70岁以上时,可以有3天或5天;父母75岁以上可有5天或7天,最多为8天至10天,适当考虑照顾双方父母的情况。子女可以把假期拆分开使用,也可以与年假期累积起来使用。”
  无独有偶,来自侨界的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也提交了《国家和政府给予独生子女享有带薪法定假期看护双亲父母提案》,建议政府给予独生子女带薪法定假期的法律保障,让其能有时间照顾父母。为独生子女设立带薪休假也成了两会期间的火热话题,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探讨。由中国经济网发起的网友调查结果显示,65%的网友投赞同票;30%的网友认为给独生子女加假,不如先落实现有探亲假。
  笔者认为,独生子女家庭为这个建议点赞也好,多子女家庭赡养压力的质疑声音也罢,在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这个话题中,除去设置权利条款涉公平性这一因素外,我们更应看到的是,中国正步入老龄化社会,沉重的养老负担是许多家庭都躲不过去的考题。而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不仅是弘扬我国传统的孝道文化,更是在人口老龄化态势严重之下,迫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应对之策。
  我们说,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之所以备受关注,与这类家庭结构简单、独生子女难以同时兼顾年老患病的父母与负担沉重的工作有关。尤其在城镇化的滚滚浪潮中,父母子女分居两地,子女“亲情事业难两全”的情形更为普遍。倘若没有合法的假期作为保障,很多在外地工作的独生子女也只能“望洋兴叹”。而带薪休假照顾父母,则有可能替独生子女们破除这一困境。
  设立“独生子女假”的话题,从本质上讲是养老问题。而养老难题,不仅仅是家庭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按理说,这已经从法律的角度对儿女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做出了规定,不应该再有障碍。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在人社部2015年的一项调查中显示,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其中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得较差。因为设立“独生子女假”的成本,完全由企业承担,就会涉及其承受能力和现实利益。在用工成本等均让企业承担的现实情况下,“独生子女假”的落实注定不会轻松,甚至有可能会沦为“纸上权益”。
  针对养老问题的制度补缺如何迈进,对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难题的奖励扶助,如何能切合当下的紧迫需求?笔者以为,这无疑离不开政府、社会、企业和子女多方的努力协作。探望老人落实假期不能只是一纸文件,更需要有关方面从顶层设计上予以综合考量,兼顾各方利益,以制度的及时补充和更新,来缓解特定群体的民生之需。不过,我们也应看到,我们的社会毕竟在进步。福建省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父母年老患病,独生子女每年有10天带薪护理父母假,用人单位若违反该规定将面临罚款,还会被列入工资支付失信单位。河南省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为独生子女家庭送去了一份“福利”——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这一项项最新的规定无不充满了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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