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建议:养老服务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作者:   来源: 三晋都市报  2017-03-22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各地也把发展养老服务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养老服务的支持体系逐步健全,改革举措陆续推进,政策累积效应逐渐释放,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热情涌入,养老服务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通过调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发现,养老服务行业依然面临着许多突出矛盾和发展瓶颈。首先是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床位严重不足,全国600多万张养老床位,即使全部用于失能、半失能老人,覆盖不足1/6。其次是老人需求最大的居家和社区养老发展缓慢,服务能力有限,设施不配套,难以满足老人就地安养的需要。再次是医养融合缺乏有力支撑,尚未形成政策合力,医养结合难落地。其四是养老护理人员紧缺且整体素质偏低,岗位需求1000万人,现只有60万人,其中持证上岗者不足10万人。其五是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不配套、门槛高、落地难,存在“肠梗阻”;养老产业投资周期长、利润薄、回收慢,民办养老机构步履维艰,缺乏持续发展的后劲。
  上述问题,既有发展阶段性问题,又有政策方面的不足,需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为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建议,首先,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家庭、个人的责任边界,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应着重在两方面发力: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抓紧出台国家“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构建与老龄化形势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是保基本、兜底线,重点保障孤寡贫困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
  其次,要改善投入的方向和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投入不少,但见效缓慢,老人获得感不多。这与投入总量有关,更与投入方向和方式有关。今后应加快推进以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的供给侧改革,创新养老服务提供方式,变“补砖头补床位”为“补人头”,变“养人养机构”为“花钱买机制”,把财政补贴更多用在为老人购买养老服务上,用在专业人才培养上。
  再次,要加强协调,确保政策真正落地。目前养老服务领域存在政出多门、资源分散、政策碎片化等现象,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审批难、用地难、融资难、运营难等问题没有缓解。建议尽快搭建由中央统一指挥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构和政策配套联动机制,形成支持养老服务的政策合力。
  与此同时,要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打通“最后一公里”。要积极支持营利性民营养老机构发展,允许开展医养结合的民营养老机构获取医保定点资格,缩小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差别待遇。引入市场化机制,促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变经营方式,积极探索“公建民营”“公助民办”等模式。在土地出让类型中,增加介于商业用地和医卫慈善用地之间的“养老综合用地”类别,切实降低民营养老机构的土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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