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空巢老人从“常回家看看”开始
作者:   来源: 慈善公益报  2017-10-11

  日前,记者跟随仁爱志愿者走访了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看望了住在这里的老人,了解他们不同的生活状态。
  83岁的隗合花老人,如今独自住在一个相当破败的院子里,老人有一个儿子和3个女儿,但却很少有人来看望。每每提到儿女,老人就不断重复着:“我是该死的老不死”。然后默默擦着眼泪。
  68岁的李玉梅老人如今已瘫痪在床十多年了,老人一生坎坷,女儿和老伴都离她而去。十多年来,一直是儿媳妇在旁照料。老人的邻居指了指旁边的儿媳妇,对《慈善公益报》记者说:“这是我们全镇最好的儿媳妇,堪称楷模,从没让老人受过一天委屈。”她虽不能言语,但心里是明白的,她非常高兴,一直在笑。
  因为子女不同对待,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也截然不同,让我们不禁反思,如何给老人一个真正幸福的晚年生活。
  据了解,独居老人是指年龄在60岁以上,且独自居住的老年人。独居老人的子女离家,甚至与老人两地相隔,无法提供日常照料和互动,需要政府及所在社区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国务院近日公布《“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规划提出,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
  为此,各地也在积极努力提出措施,如广州出台了《广州市加强独居、空巢、失能等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十条措施》,为特殊群体老年人提供了多项“福利”,包括建立“关爱地图”、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开辟入住养老机构的绿色通道等。
  然而,对于独居老人来说,真正的关爱还需来自儿女本身。临近双节,又到了返乡的高峰。近日,78岁的张大爷找到《慈善公益报》记者,讲述了自己内心的苦闷。
  张大爷说,自己有3个孩子,都在北京本地工作,离家不算太远,但是工作非常忙,很少回来看他。“有时候小半年都看不着人,也不知道究竟在做些什么,我自己有退休金,不缺钱花,只是想让他们经常回家陪陪我。”
  张大爷的苦恼并不是独例,中秋将至,很多老人也有同样的期盼。据了解,自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之中,距今已经有5年的时间。可是,5年下来,实施情况并不乐观。
  将“尽孝”入法,各个地方纷纷出台配套的地方条例进行强化。据悉,《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如果子女等家庭成员拒不探望老人,老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履行探望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拒不执行这一生效判决,相关信息将会归入信用平台,对当事人的买房、贷款等经济活动都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可现实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亲情问题,还是尤其困难。
  张大爷说:“我不会去告他们的,他们都是我的孩子,我也只是想让他们回家而已,如果他们实在忙,也只能算了。”
  尽管国家各类养老政策日趋完善,各地慈善组织也在为关爱独居老人不断努力,定期探访。但对于老人来说,再多的物质关心也比不上儿女的一声问候,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最后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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