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课题: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挑战
作者:   来源: 养老资讯  2019-01-18

  从“单位人”到“社会人”,养老已成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合理区分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养老金涨了,医保标准提高了,低保范围扩大了,每当这样的新闻出现时,总会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因为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社会保障制度在中国人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早已成为每个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改革开放40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巨大成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从“单位人”到“社会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何让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新挑战。
 
  从无到有,社保网络覆盖十几亿人
 
  日前,国内首部社保题材大型纪录片《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社会保障纪实》在清华大学举行了首播仪式,全方位展现了社会保障事业40年来取得的成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随着社会化浪潮不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势而行。
  参会的国家部委相关司局对此给出了高度肯定,并表示,改革开放40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巨大成就,实现了从传统的国家负责、单位包办、封闭运行,向政府主导、责任分担、社会化的定位转型。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养老保险覆盖9.15亿人,法定人群参保率达到87%;医疗保险覆盖13.5亿人,参保率超过95%;城乡低保人数分别为1264万人和4047万人,总体实现了全民覆盖,应保尽保,初步构建起了托底保障基本保险和补充保障互补共进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网络。
  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养老成为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表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合理区分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确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较好保障了人民群众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有效发挥了经济发展安全网和稳定器的作用。一是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养老保险制度改革30年来,我国已经搭建成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台。截至2018年9月底,参保人员达到9.3亿人,其中领取待遇人员达到2.7亿人。二是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合理均衡地区之间的基金负担,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迈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重要一步。三是基本养老保险金水平连续提高。2005年至2018年,国家连续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6年开始,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2014年和2018年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四是基金运行总体平稳。2012年至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由2.29万亿元增加至4.13万亿元,增加了80%。五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基本完备,制定实施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续政策、军地养老保险衔接政策等,明确了“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较好保证了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已经达到11.98亿人,基本形成从中央到乡镇的五级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实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我国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取得的成就,也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16年,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我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
  在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以及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8.28万户,参加职工2300多万人,积累基金1.37万亿元。2017年共有127.51万退休人员领取了345.4亿元企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也正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逐步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发展,发挥了补充养老的作用。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由个人自愿参加。据了解,2018年2月,人社部与财政部牵头,会同多部门成立了工作小组,研究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目前正在按照积极推动建立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账户,不断丰富养老保障产品,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方向研究推进。
 
  完善顶层设计,打破发展瓶颈
 
  然而,我国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也面临着新的问题。人口老龄化给制度带来可持续性压力,新的就业形态冲击着以单位就业为依托的制度安排,社保制度中统筹层次低、基本保险占比偏高等问题日益显现。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也提出了自己的思考。“目标既定,成效不大,前景广阔。”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用12个字概括了他眼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我们的既定目标,具备高度共识。”在肯定我国基本保障制度改革成就的同时,郑功成坦言,在他看来,在基本保障制度之外,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来看,建设成效有限。以养老保险为例,80%以上属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所占比例非常有限。而且企业年金并非来自民营企业,更多的是来自垄断型的国有企业,“某种程度上说,这种企业年金不是我们要的企业年金”。
  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正是为了满足不同养老需求。郑功成以养老院的例子进行了分析,要让高收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农村五保户能够各得其所,住进适合他们的养老院,“有的需要由政府保底,有的需要发挥政府、社会、市场的合力,有的直接交给市场就可以”。因此要考虑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让各方都能发挥作用。同时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让社会保障制度获得持续的发展。
  对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未来,郑功成充满信心。“我们已经进入了物质丰裕的社会。这个市场有多大?比如说医疗保险,我们只要10%的人口是高收入阶层,选择商业保险,就有1.3亿的市场,对应人口比日本一个国家还大。比如说养老保险,只要把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降低5个点或者10个点,就会给保险公司留出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在郑功成看来,面对广阔的前景,重要的是要做好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对不同层次的制度安排,进行合理的结构功能定位,并用相应的政策加以强势的牵引,只有如此,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形成。
  实际上,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等挑战,很多国家都已开展了社会保障顶层设计,加强制度统筹,构建符合本国特点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美国通过有关的税收法案,完善实现养老第二第三层次,参加人员占全体就业人员70%以上,退休人员补充养老金占总收入50%以上;加拿大通过有关立法,实施公共养老金制度改革,将第二层次覆盖率扩大到90%以上;德国通过李斯特计划实施参保补贴,将补充养老覆盖率提高到基本保障参保人员的50%以上……多位业内专家表示,这些都可以成为我们学习借鉴的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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